「妳打我,我女兒還會跟你在一起嗎?」恐怖女情人遭提告

記者蘇怡璇/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廖姓女子與女友(化名小美),交往多年後分手,廖女自稱思念小美,竟半夜潛入前女友以及對方母親住處,好死不死,才潛入屋內,就遇見小美媽媽。沒想到廖女竟然對小妹媽媽動手,直到小妹媽媽嗆聲:「你把我傷成這樣,我女兒還會跟你在一起嗎?」廖女才罷手。事後小美媽媽也對廖女提起告訴!

防狼噴霧(新聞台)

▲闖宅求復合?她撞見女友媽竟打成豬頭。(示意圖/與案件無關)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廖女與小美曾交往後分手,廖女想挽回感情,不斷要小美與她復合,但小美始終拒絕,2017年2月3日凌晨近3點許,廖女未經同意,侵入小美以及媽媽住處,碰巧被小美媽媽撞見,小美媽媽指控,廖女當時拿出防狼噴霧,以及電擊棒朝他毆打。除此之外,廖女還拿出銼刀(揮擊她頭部,頭、臉部都受傷、小美媽媽反抗過程,兇器掉落,廖女隨手抓起屋內毛巾,勒住小美媽媽脖子,直到小美媽媽喊出:「你把我傷成這樣,我女兒還願意跟你在一起嗎?」但這時,小美媽媽早已被打成豬頭。

廖女到案後供稱,因為思念小美,才拿著機車鑰匙潛入,沒想到竟然能打開大門,進門後一時情急,才會對小美媽媽行兇,小美媽媽也拿水果刀揮向她,而事後兩人冷靜後,自己有待小美媽媽到成大就醫,並賠償2萬醫療費。對於自己闖入前女友家中並傷人感到懊悔。

刑事部分,台南地院一審依傷害、侵入住宅罪合併判廖女7月徒刑、緩刑3年,並賠償20萬元給受害的宜母。而民事部分,法官則認為,廖女應該對小媽媽母傷勢負起賠償責任。判廖女須再賠醫藥費、手術費與精神慰撫金等共17萬9千多元給小美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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