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曉明:23條立法未完成 致港獨勢力加劇

中國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張曉明近日撰文稱,香港尚未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是近年「港獨」勢力活動加劇的主因之一。張曉明此話一出,再度升高外界對中共有意推進23條立法的揣測。

中國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張曉明,北京,平息,香港動亂(圖/中通社)中央社

▲中國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張曉明近日撰文稱,香港尚未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是近年「港獨」勢力活動加劇的主因之一。(圖/中通社)

星島日報「大棋盤」專欄日前指出,張曉明有望在11月中旬赴香港宣講中共19屆四中決定,隨即引發外界關注,張曉明屆時會否就23條立法給出具體回應。香港大公報今天報導前述張曉明對23條立法的看法與態度。

根據香港大公報,中國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張曉明近日為中共19屆四中全會決定的輔導讀本撰文,詳列北京中央對港的權力。

張曉明在文章中附和中共19屆四中決定指出,須健全北京中央依照憲法和基本法對特區行使全面管治權的制度,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

他說,澳門已經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建立了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並主動在立法會選舉法中增加「防獨」條款,下一步還將制訂和修改相關配套立法。

張曉明聲稱,而香港尚未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也未設立相應執行機構,這也是近幾年來「港獨」等本土激進分離勢力的活動不斷加劇的主要原因之一。

他表示,憲法和基本法明文規定屬於北京中央的權力主要包括:特區的創制權,特區政府的組織權,特區基本法的制定、修改、解釋權。

其他權力有:對特區高度自治的監督權、向特區行政長官發出指令權、外交事務權、防務權、決定在特區實施全國性法律、宣布特區進入戰爭或緊急狀態、北京中央可根據需要向特區作出新的授權。

張曉明指出,上述權力的行使都需要加以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並重申四中全會公報的立場,在香港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完善相關執行機制。

在文章中,張曉明還提到,必須確保行政長官由中央信任的愛國者擔任,香港的行政、立法、司法機關也必須以愛國者為主組成。

不少分析指出,中共在四中全會公報中提及處理香港問題的方面,這是少有的事,必定會落實執行,也預料北京方面將會對港更加強硬、緊縮政治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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