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歡不成!初夜想給未來老公 男大生仍硬上學妹

記者楊忠翰/高雄報導

高雄市1名蔡姓男大生,先前發現學妹小萱(化名)愛慕他,遂帶對方到茄萣情人碼頭散心,並在殘障廁所向小萱索吻,還不顧對方激烈反抗,仍強奪小萱初夜得逞,事後小萱執著「第一次要留給老公」此事,蔡男竟說:「妳想得太誇張!」,並要求對方冷靜2週再聯絡;橋頭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蔡男3年8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蔡男知悉小萱對他有好感,遂多次邀約對方一夜情,全都遭到小萱拒絕;2016年3月初深夜時分,蔡男載小萱到茄萣情人碼頭散心,並在殘障廁所內與對方親吻、擁抱,他進一步脫去小萱衣物,卻被對方直接撥開手,蔡男竟強行將小萱壓制在地,然後強行硬上得逞,小萱還因太過疼痛而大哭。

事後蔡男將小萱載回學校,並傳送「抱歉」、「今天真的衝動過頭了」、「真的不知道你還是第一次」等訊息,小萱為此氣憤不已,蔡男則回:後悔也不能改變什麼,還是要向前走,妳先冷靜兩個禮拜再說」;小萱則怒批:「傷害已經造成,你就像破壞我感情的第三者!」;蔡男只回:「妳想得太誇張!」

事發當天下午時分,小萱找上友人訴苦,並在對方陪同下驗傷並報案;醫師追蹤鑑定後發現,小萱可能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及恐慌症;蔡男應訊時辯稱,他有載小萱到情人碼頭散心,兩人隨後發生性行為,過程中小萱有表示「不要」,卻將他抱得更緊,他才認為小萱是願意的;蔡男還窩,他是為了衝動而道歉,而且此舉亦造成小萱疼痛,並非承認自己違反對方意願。

法官勘驗對話紀錄後發現,小萱堅持要將初夜留給未來老公,態度堅定且從未改變,並指責蔡男奪走她的初夜,導致她身心嚴重受創,難以面對未來感情問題,由此可知小萱應該不會同意發生性行為,而且從蔡男表達歉意的內容,認定他確實違反小萱意願。

法官認為,蔡男罔顧小萱性自主權,並強迫對方發生性行為,造成小萱身心受創,加上蔡男應訊時一概否認,連小萱言明「只要認罪就和解」等條件時,他仍堅持只賠償、不認罪,認定蔡男並未真心悔悟,犯後態度欠佳,遂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8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性侵示意圖

▲蔡姓男大生在廁所性侵學妹遭判3年8月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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