拚棒球也拚無罪 中信辜仲諒紅火案再度發回更裁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中信金控前副董事長辜仲諒因紅火案,更一審被判3年6月有期徒刑。最高法院14日裁定發回更裁。前財務長張明田、前中信銀金融投資處副處長林祥曦,被控違反證交法禁止內線交易規定部分,獲無罪確定。前中信金法務長鄧彥敦也獲判無罪確定。

▲世界棒球12強賽蘇智傑辜仲諒棒協。(圖/記者林聖凱攝影)

▲辜仲諒目前人在日本,法院裁准暫時解除限制出境,帶隊拚世界12強棒球賽。(圖/資料畫面)

辜仲諒因身兼中華棒球協會理事長,得帶隊參加世界12強賽,日前向法院聲請解除限制出境,法院裁准,辜仲諒得提出5億元保金,責付律師、教育部體育署署長高俊雄,目前人在日本,11月23日得返回台灣。對棒球、對慈善活動不遺餘力的辜仲諒,卻因紅火案纏訟10多年,未能脫身。

辜仲諒被控於2006年,擔任中信金副董事長、中信銀董事長期間,利用前妹婿,也是中信金法人金融執行長陳俊哲,實際掌控的「紅火公司」,隱瞞主管機關及中信董事會承接結構債,直到陳俊哲侵吞3億元逃亡美國,中信銀及股市投資人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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