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生趴後硬上女同學 壽星捧20萬求和解仍要被關

記者游承霖/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蘇姓男大生,前年12月24日,邀約女子藍藍(化名)前往KTV慶生後,將她帶回住處趁機霸王硬上弓得逞,一審法官認為,蘇男事後雖積極和解,但蘇男的父親強塞1萬元,且藍藍的母親是擔心此事外傳,才會要她簽立和解書,應無真相諒解之意,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嫌判處3年2月徒刑;蘇男不服判決上訴二審後,允諾賠償20萬元給與藍藍,對方也同意接受和解,法官因此改判3年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蘇姓男大生2017年12月24日晚間在高雄某KTV舉辦生日派對,並邀約同學藍藍前來參與他的生日派對,派對結束後,蘇男假意稱隔天天亮後再載藍藍去學校上課為由,將她載回住處,卻在隔天凌晨3時許,不顧藍藍制止、哭泣、掙扎及反抗,以手指插入藍藍下體、口部得逞,事後藍藍向唐姓友人哭訴後,全案這才曝光。

橋頭地院法官認為,蘇男雖坦承犯行並積極洽談和解事宜,在去年1月間就已讓藍藍簽立和解書,蘇男父親也塞了1萬元給藍藍,但法官認為,藍藍是因為母親傳統觀念,怕藍藍遭性侵的事被其他人得知,受到二次傷害,才會在和解書上簽名,此外藍藍也曾透露「內心當然希望蘇男能被判重一點,但既然都和解了,就尊重法院判決」,認為藍藍並非真心原諒蘇男,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嫌判處3年2月徒刑。

蘇男不服判決上訴後,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為,蘇男已與藍藍達成和解,並願意賠償20萬元,因此改判他3年徒刑;而蘇男雖請求給予緩刑宣告,但他所犯的是強制性交罪,被判法定最低刑3 年,已逾2 年有期徒刑,因此不符合緩刑要件。可上訴。

性侵,亂倫,示意圖(感謝麥文協助拍攝)

▲蘇男將藍藍帶回住處後,趁機性侵得逞。(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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