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過84年 花蓮米崙高球場招待所登錄縣定古蹟

日治時期遺留至今約84年,隱身在花蓮高爾夫球場內的「米崙高爾夫球場招待所」,經地方文史工作者葉柏強提報,昨天登錄為花蓮縣定古蹟。他也建議,修復後朝體育博物館重新開放。

花蓮米崙高球場招待所登錄縣定古蹟(1)隱身在花蓮高爾夫球場內的「米崙高爾夫球場招待所」為日治時期留下,花蓮縣政府2日登錄為縣定古蹟。中央社記者張祈攝 108年12月3日

▲隱身在花蓮高爾夫球場內的「米崙高爾夫球場招待所」為日治時期留下,花蓮縣政府2日登錄為縣定古蹟。(圖/中央社)

葉柏強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採訪表示,花蓮高爾夫球場是昭和3年、1928年落成,米崙高爾夫球場招待所為1935年落成,至今也有約84年歷史,目前這棟招待所已是台灣僅存和日治時期高爾夫球相關的建築物。

葉柏強說,米崙高爾夫球場內招待所牆面為鋼筋混泥土結構,屋頂為木構桁架,原鋪銅瓦,建築線條多為圓形曲線,二次大戰時,招待所還曾充當日軍指揮部。

葉柏強說,招待所低調存在多年,目前暫時作為倉庫使用,除了屋頂毀損,建物整體保存還算完整,修復難度應該不高,若能按原貌修復,將是台灣建築史上的珍寶、台灣體育史珍貴見證。

花蓮縣議會教育小組召集人李秋旺、議員林宗昆、吳建志今天會同文化局等相關單位到場視察,前縣長吳水雲也到場。

吳水雲分享,高爾夫球場曾荒廢一段時間,記得約14歲時球場有挖掉草皮改種木瓜,後來由民間單位出資修復,直到他時任縣長期間,獲中央、地方協助,重新規劃成運動園區,恢復高爾夫球場模樣。

花蓮高爾夫球場土地屬國有財產,管理單位為花蓮縣教育處,2016年委外經營,目前由高仕高爾夫公司承租使用,但米崙高爾夫球場招待所地上物仍屬花蓮高爾夫俱樂部,而花蓮高爾夫球場前經營者,目前因積欠營業稅等新台幣數十萬元稅金遭法拍。

文化局副局長曾之妤今天表示,積欠稅金不影響文化資產價值,昨天正式公告登錄縣定古蹟後,文化局會協助產權單位向文化部申請經費研究調查,後期規劃設計、修復保存2階段,則將回歸給未來產權單位。

相關單位視察花蓮米崙高球場招待所「米崙高爾夫球場招待所」2日登錄為花蓮縣定古蹟,前花蓮縣長吳水雲(右4)、花蓮縣議會教育小組召集人李秋旺(前左)、議員林宗昆(右3)、吳建志(右2)3日會同文化局副局長曾之妤(右)等相關單位前往視察。中央社記者張祈攝 108年12月3日

▲「米崙高爾夫球場招待所」2日登錄為花蓮縣定古蹟,前花蓮縣長吳水雲(右4)、花蓮縣議會教育小組召集人李秋旺(前左)、議員林宗昆(右3)、吳建志(右2)3日會同文化局副局長曾之妤(右)等相關單位前往視察。(圖/中央社)

花蓮米崙高球場招待所登錄縣定古蹟(2)隱身在花蓮高爾夫球場內的「米崙高爾夫球場招待所」,是台灣僅存和日治時期高爾夫球相關的建築物,建物保留完整,經地方文史工作者葉柏強提報,2日登錄為花蓮縣定古蹟。中央社記者張祈攝 108年12月3日

▲隱身在花蓮高爾夫球場內的「米崙高爾夫球場招待所」,是台灣僅存和日治時期高爾夫球相關的建築物,建物保留完整,經地方文史工作者葉柏強提報,2日登錄為花蓮縣定古蹟。(圖/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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