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眼失明記者尋求控港警 印尼政府不介入

印尼記者英達採訪香港「反送中」運動遭港警打傷致失明,她要求公布開槍員警身分遭拒絕。對於英達尋求司法正義,印尼外交部說是正確做法,但印尼政府不會介入司法程序。

▲印尼記者英達採訪香港「反送中」運動遭港警打傷致失明,她要求公布開槍員警身分遭拒絕。(圖/美聯社)

英達(Veby Mega Indah)是香港印尼文媒體「聲音報」(Suara)副主編。她9月採訪反送中抗爭時,右眼疑遭警方的橡膠子彈擊中失明。她與律師已正式要求警方提供涉案員警姓名,讓他們能提出民事告訴,但遭到拒絕。

對於英達尋求對開槍員警提出訴訟遇到阻礙,印尼外交部發言人費扎亞(Teuku Faizasyah)在12日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指出,他了解英達有請律師協助,但他沒有相關訊息。

記者詢問費扎亞,印尼政府是否有就此事與港府聯絡、是否支持英達的訴求。費扎亞指出,如果她決定要訴訟,「我想這已經是正確做法,我們會注意事情發展。但政府不會涉入法律案件,這個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

相較於外交部,印尼政府的獨立人權機構、印尼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席阿瑪德(Ahmad Taufan Damanik)則指出,他支持英達的訴求,「(香港當局)應該懲罰開槍員警」。

阿瑪德認為,印尼政府應催促香港當局公布開槍員警的身分,他也會持續關切印尼政府的處理方式。

阿瑪德在12日告訴中央社記者,「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禁止執法人員對任何人施以任何形式的酷刑,印尼是締約國。他不確定香港是否簽署這項公約,但這是普世價值,港警對反送中示威者和記者施暴,違反人權、違反公約。

阿瑪德指出,新聞自由是人權的一部分,作為國際社會一分子,香港應尊重新聞自由,遵守「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

阿瑪德表示,他對香港的言論自由這半年來惡化的趨勢感到憂心,有很多印尼公民在香港工作,擔任移工、專業工作者以及記者,一直以來很平和,香港應該要好好處理英達的訴求,「懲罰犯罪者」,否則會影響到這個平和關係。

印尼記者協會(Aliansi Jurnalis Independen,AJI)會長、印尼時代雜誌(Tempo)記者阿布都(Abdul Manan)指出,印尼政府對於英達的狀況瞭解有限,「這讓人很失望」,這代表政府不關心她遇到的困難。

阿布都指出,印尼政府應儘速與英達以及她的律師取得聯繫,瞭解她們的訴求,提出建議,提供幫助。同時,就英達的訴求,印尼政府應該透過管道交涉,例如致函給香港政府,提醒香港政府尊重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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