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少年被逼「繳械」212次 噁男被判589年!坐牢7年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高雄一名吳姓男子自3年前起,利用3名未成年少年對公廟陣頭有興趣,經常到他家中,強逼3名少年讓他幫「打手槍」,估計平均每周3次。最高法院認定,吳男於犯案1年左右時間,共「幫打手槍」212次,判刑589年,應執期7年確定。

少年,男子,性侵,霸凌,猥褻(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吳姓男子對3名少年施暴,逼「被打手槍」,法院認定共212次,判刑589年,應執行期7年。(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判決,吳姓男子平日常帶隊參加宮廟陣頭,因此認識3名對陣頭相當有興趣的少年。但3少年指控,自2016年4月間至2017年6月,他們經常到吳男家中玩,向吳男學習陣頭的事情,但吳男卻趁機施暴。

吳男以用力捏腰、毆打大腿的方式,壓制少年、脫下少年的褲子讓他「幫打手槍」,過程中只要少年反抗就會挨打,平均每星期都會遭「繳械」3次,實在受不了,決定向家人反應,家人氣炸報警並且提告。

不過吳男辯稱,打手槍是他「配合」他們,並沒有脅迫,3名少年下課後也都會自己到他家裡玩,他也會和3人打鬧、嘻笑。

不過法官認定,吳男為逞一時性慾,利用少年隊宮廟文化的渴望,和對同儕的依賴,強行猥褻。3名少年共被猥褻212次,因此判決吳男共589年有期徒刑,應執行期7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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