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宮怒提告陳綺貞!美女律師嘆「玉女變慾女」通姦恐有難度

娛樂中心/台北報導

44 歲的「文青女神」陳綺貞曾和音樂夥伴鐘成虎在一起16 年,但兩人最終在今年五月宣告已經在2年前分手,單身後的陳綺貞被拍到與新歡男子在路邊激吻被拍,沒想到該男子竟然有家庭,育有2子,女神頓時成為小三,對此,美女律師李怡貞表示:「如果玉女歌手能舉證自己真的對於人夫有家庭一事不知情,有可能逃過此劫,如果不行,那只能勇敢面對,雖然現在立刻斬斷聯繫,但是為時已晚吶...。」

陳綺貞。(圖/翻攝自陳綺貞臉書)

▲陳綺貞遭新歡正宮提告。(圖/翻攝自臉書)

陳綺貞今(26日)透過經紀公司發聲明,表示完全不知男方有家庭,隨即斷開不倫戀,但正宮心碎揚言提告陳綺貞「妨害家庭、傷害配偶權和通姦」。律師李怡貞依照經驗提到有些人夫為了偷腥,有的還會製造「假身分證」把配偶欄清空給小三看,證明自己未婚,其實很多小三一開始都會被蒙騙。有些工作類型常出差不在身邊,「時間本不定,於是小三真的只能被矇拐。」不過時間一久,「有家庭的人夫是無法全心全力奉獻他的時間給妳,多少會有感覺,更何況是朝九晚五的銀行業。」認為小三自己應該會察覺到不對勁,但有的人卻選擇裝傻。

律師李怡貞(翻攝臉書)

▲美女律師李怡貞。(圖/翻攝自臉書)

對於陳綺貞這件事情,律師李怡貞則說:「玉女歌手淪小三的事件,說不知情?!我不置可否。」但也在文中提醒陳綺貞:「如果玉女歌手能舉證自己真的對於人夫有家庭一事不知情,有可能逃過此劫,如果不行,那只能勇敢面對,雖然現在立刻斬斷聯繫,但是為時已晚吶。」強調正宮想提告「通姦」,困難度非常大,然而提告侵害配偶權走民事賠償,逾越一般男女交往程度就可達到標準,「玉女形象變成慾女形象,訴訟賠個2-30萬不為過,私下和解的話價碼可以更高吶,玉女形象比較重要,對吧!」

律師李怡貞(翻攝臉書)律師李怡貞(翻攝臉書)

▲美女律師李怡貞的臉書發文。(圖/翻攝自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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