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夫控13年沒愛愛訴離!髮妻一段話「感動法官」逆轉結局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羅姓男子控訴,跟同樣擔任教職的妻子結婚已17年,婚後育有一名子女,但2人自2006年開始就分房睡,長達13年沒有性生活,且他自2017年底發現罹癌後,妻子依舊工作早出晚歸,不但對病情毫無聞問,也無法照料他的生活起居,他因此心寒搬到中部跟母親同住,控訴妻子甚至不清楚他的行蹤,還需要透過報警才能得知,因此提出離婚。但羅妻出庭時,表示自己在婚後非常關心家人,孩子出生後還負擔日常家庭費用,反而是丈夫不經商量就搬出去,在他罹癌後也不離不棄接納,陪他到醫院接受化療。高院審理後,發現羅妻為了修復關係還做過婚姻諮商,認定羅男反而應負起較多責任,因此判他敗訴、不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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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夫控13年沒性生活,髮妻感動法官逆轉結局。(情境圖/翻攝百度)

據了解,羅男聲稱夫妻倆長達13年沒有性生活,還控訴妻子時常加班、工作到很晚,且在他於2017年底發現罹癌後,也不聞不問,無法照料生活起居,讓他因此心寒搬出來,到中部跟母親同住,甚至稱2人感情疏離,妻子還要透過報警,才能得知他的行蹤,認為婚姻無法繼續維持,向法院訴請離婚。但羅妻卻表示,她與丈夫雖然分房睡,但夫妻之間的親密行為定義很多,相處關心也是很重要的一環,在孩子出生後更是擔起日常家用的責任,兼顧家庭以及子女的教養,反而是丈夫在為經商量下,於2016年7月間搬出去住,也不肯透露住址,直到對方提離婚後,她才知道丈夫疑似跟一名葉姓女子有曖昧。

羅妻接著表示,丈夫罹癌後絕沒有不聞不問,還曾在他返家居住後,離不棄接納他、照顧他,甚至陪伴他到醫院接受化療治療,就連丈夫搬到中部跟婆婆同住,她也時常抽空回去探望,直到2018年4月間,她到醫院探望丈夫卻撲空,打電話也連絡不上,擔心丈夫發生危險才報警求助,結果發現丈夫跟孩子在醫院附近吃飯,丈夫疑似惱羞成怒,才提出離婚訴訟。高等法院合議庭審理後,被羅妻的一番話感動,且經過調查也發現,羅妻為了修復2人關係,還曾做過婚姻諮商,並試圖透過宗教力量獲得幫助,加上羅妻工作繁忙之外,還必須兼顧家庭、照顧子女,若婚姻有破綻也不可全歸責於她,反而是羅男的責任比較多,因此判羅男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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