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人大怒!狼父猥褻、性侵繼女32次 法官重判他127年

記者林盈君/高雄報導

實在可惡!高雄一名男子阿強(化名),4年前跟離過婚的大陸籍妻子結婚,婚後妻子帶著一雙兒女來台依親,但阿強這名繼父卻對繼女伸出狼爪,涉嫌自2017年7月間、到2018年5月,近一年的時間裡,多次趁著妻子外出上班,猥褻性侵繼女多達31次,之後女童在學校上性侵害防治課程,才了解到自己慘遭繼父性侵猥褻,於是向老師吐露此事,全案因此被揭發,不過阿強雖否認犯行,但高雄地院一審仍依強制猥褻、性侵未滿14歲女子,共32罪將他判刑127年,應執行有期徒刑15年,可上訴。

-女童-▲圖/攝影者Jessica Pankratz, flickr CC License-https://www.flickr.com/photos/jessanick/14470427355/

▲男子涉嫌猥褻性侵繼女遭重判127年。(圖/示意圖/翻攝flickr)

據判決指出,阿強跟妻子結婚之後,隔年間,妻子帶著跟前夫生的一雙兒女來台依親,4人同住在高雄,沒想到阿強不顧繼女年僅9歲,多次趁妻子出門上班之時,對女童襲胸跟撫摸下體,次數多達32次,之後女童在學校上課時,校內正好播放性侵害防治課程影片,女童才向老師吐露遭繼父侵犯,全案因此曝光。

不過阿強到案後,卻矢口否認犯行,反而控訴是妻子要跟他鬧離婚,才指使繼女誣賴他性侵,甚至辯稱女童驗傷後、處女膜有傷痕,也可能是之前在大陸時,與舅舅、表哥同住時就發生的事情。但法官依據被害人證詞、各項證據,不採信阿強的說法,高雄地院一審,仍依涉犯強制猥褻未滿14歲女子,共31罪、強制性侵未滿14歲女子1罪,判他有期徒刑127年多,應執行有期徒刑15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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