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簡榮良/高雄報導
結痂的傷口,在判決大翻盤後血流如注!5年前,馬國鍾姓女大生就讀長榮大學,正值生理期第三天,遭柱狀體侵入擄殺性侵,解剖心臟充滿氣體,死法淒慘,兇嫌梁育誌被3度判死;未料,今(29)日更二審宣判死刑改判無期徒刑,理由是「可教化」,法官認為,只要施以長期監禁,並同步進行心理治療與監所內的輔導教化,梁育誌仍有機會在失控的人生中停下來,真正反省,修正偏差行為。視訊畫面中的梁育誌聽聞判決,說了「謝謝」,相比死者母親心碎回應「不能接受这样的判决」,這9個字濃縮的痛,誰能理解?
今(29)日更二審宣判死刑改判無期徒刑,理由是認為梁育誌可教化。(圖/資料照)今日高分院指出,法院在審酌被告犯案的過程、手段與行為細節後,也進一步檢視其成長背景與個人狀況,並綜合凱旋醫院、嘉南療養院對其矯治與教化可能性的專業評估,以及多位醫師、心理師、教誨師的鑑定與意見。
法官認為,梁育誌並不是事先策畫好的殺人,而是臨時發生的行為。雖然對死者使用的手段確實相當殘忍,但法院基於審慎用刑的考量,經過客觀比較與整體評估後,仍難認定被告的犯行已嚴重到屬於「最重大情節的犯罪」。因此,只要施以長期監禁,並同步進行心理治療與監所內的輔導教化,被告仍有機會在失控的人生中停下來,真正反省,修正偏差行為。
梁育誌聽聞法官改判無期徒刑,說了「謝謝」。(圖/翻攝畫面)同時強調,無期徒刑並非「關了就算了」,依法至少必須服刑25年以上,且須提出具體悔改的事實,才可能獲准假釋,否則將長年與社會隔離。也正因如此,雖然罪行重大,但尚未到必須剝奪生命、將被告永久排除於社會之外的程度。
經綜合判斷上述情狀,斟酌再三後,就被告所犯強制性交殺害被害人罪及強盜罪,分別量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8年,並就無期徒刑部分,宣告褫奪公權終身。
死者母親得知判決結果,僅簡短用訊息回覆:「不能接受这样的判决」。(圖/翻攝自臉書)視訊畫面中的梁育誌身穿米白色襯衫,戴綠色口罩及標配黑框眼鏡,聽聞法官改判無期徒刑,說了「謝謝」,對死者家屬無疑又是一大重擊。
死者母親得知判決結果,僅簡短用訊息回覆:「不能接受这样的判决」。沒說出口的,似乎是早就習慣了判決總不往她這邊站,令人心疼。
事發地因此憾事,每40公尺點亮一盞路燈,附近商家感嘆:「是遇害女大生照亮這段路」。(圖/翻攝畫面)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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