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教師指遭逼退不續聘 校方:學生反映不適任

中原大學一名羅姓教師今天在高教工會陪同下,出面指控遭系所逼退及不續聘,導致6個學期無法開課。中原大學校方表示,學生多次反映羅姓教師不適任。

王秋華為台灣戰後第一代建築師,被譽為台灣圖書館建築之母。圖為王秋華與建築師潘冀合作設計中原大學張靜愚紀念圖書館(圖取自維基共享資源;作者Foxy Who,CC BY-SA 3.0)。

▲中原大學一名羅姓教師今天在高教工會陪同下,出面指控遭系所逼退及不續聘,導致6個學期無法開課。(圖/取自維基共享資源)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今天召開記者會,揭露中原大學一名羅姓教師遭霸凌及不續聘,導致一名優秀的大學教師6個學期無法開課。

會中,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表示,中原大學宗教研究所羅姓教師教學研究表現績優,曾至牛津大學等知名大學擔任訪問學人與博士後研究,卻因不願配合宗教所主管的人事安插要求,自2017年起遭霸凌、逼退、誣指違反教師倫理,甚至無理提報不續聘、禁止繼續開課。

林柏儀指出,依教師法規定,大學不續聘教師,應提出達「情節重大」不適任的事實佐證,經教育部核准後始生效;核准審議期間教師聘約到期,學校也應暫時繼續聘任;而教育部僅一再請學校「補正」,時間長達約兩年半,讓羅姓教師無法授課及獲得完整教師待遇權利。

羅姓教師表示,她早上7點就到學校 ,晚上11點才離開,一直兢兢業業,卻遭系所主管逼迫及霸凌,最後更被不續聘,導致她無法授課。她被指稱對學生成績考核不公部分,已被教評會認定事證不足;被指責「2年未赴教會講道」,這要求也並非教師義務。

高教工會創會理事、開南大學教授張國聖指出,中原大學並未提出合乎教師法上應不續聘的事實證據,教評會卻配合護航,導致優秀的基層教師遭霸凌,教育部卻容許學校無限期「補正」,客觀上形同讓私校侵害教師權益而不顧。

中原大學校方回應,指羅姓教師的教學服務表現皆不佳,學生透過教學評鑑質性意見與師生座談會多次指稱羅姓教師不適任,例如照本宣科念教材、無法回答專業問題、評分不公等,經查證屬實,呈送系、院、校教評會審查,最後通過羅老師不續聘案。

中原大學校方指出,教師聘任或解聘均需經過系所、學院、學校等三級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不會因教師個人恩怨影響判斷;未完成「不續聘」完整程序前,學校以「暫聘」方式聘任羅姓教師,以維護其薪資、師資等權益,但為維護學生受教權,暫不安排授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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