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員英勇阻擋!惡狼強脫內褲指侵 嫩妹躲超商才獲救

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新北市1名27歲林姓男子,先前約嫩妹小萱(化名)第二次碰面,兩人先一同前往夜店喝酒,他再以「保證不會對妳怎樣」等語句,一舉將小萱拐回住家,然後伸出狼爪指侵得逞,小萱嚇得躲進超商,林男仍跟著進入,所幸店員見義勇為上前阻止並報案;新北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林男3年6月徒刑。

檢警調查,2018年3月間,林男先約小萱在西門町見面,再一同前往信義區夜店喝酒;直到隔天凌晨2時許,林男向小萱提議,兩人可回他住處休息,並表示:「保證不會對你怎樣!」,小萱選擇相信林男,加上酒醉想要休息,遂答應與對方回家。

孰料,林男竟變了一個人,竟將小萱壓在床上,進而強行指侵得逞;小萱嚇得躲到附近超商,林男仍跟著進入店內,想把小萱帶回住處,所幸超商店員見義勇為,上前阻止陳男並報案,並建議小萱前往醫院驗傷,避免她遭受更大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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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男指侵女性友人得逞後,還追到超商欲帶對方回家嘿咻。(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林男應訊時否認犯行,但是小萱指證歷歷,超商店員亦出庭作證,藉以還原當時情形;店員還說,林男坦承有強脫小萱褲子,還用手弄她,甚至大言不慚表示:「帶她回家就是要做那個,不然要怎樣!」

不僅如此,法官勘驗超商監視器畫面後發現,林男曾向小萱及店員解釋過程,內容提及「因為妳說不要,我就真的停手啦」、「她說不要,推開,我就沒啦!」等語句,加上事後林男傳訊道歉,內容提及「我有點衝動,對不起原諒我好嗎?」、「妳喜歡什麼我買給妳」等字句,法官認定林男罪證明確,遂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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