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自扮柯南全家總動員抓姦 女兒親曝:爸爸帶阿姨上摩鐵

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陳姓女子,明知張姓男子是有婦之夫,仍與他暗通款曲,時常傳訊甜喊「親愛的」、「老公」、「果不是因為愛你我可以找一個每天陪伴我的人」等語,張男的妻子發現後,更自扮柯南帶著一雙兒女2度前往摩鐵抓姦,確認2人開房間進摩鐵幽會,並向2人提告求償,新北地院審理後,判2人須賠償張男妻子20萬元。

張男的妻子主張,去年2月發現丈夫與陳女的曖昧對話,透過2人對話紀錄可見,陳女曾傳訊「親愛的你在哪?」、「跟你老婆在一起嗎?」顯見她明知張男已婚,仍惡意破壞她的婚姻圓滿,此外,陳女更傳訊表示「你也很明白這份感情,我也受盡委屈…你竟然可以說你沒愛我,等於把我殺死」,顯見2人並非一般男女交往。

張妻進一步指出,丈夫去年農曆年期間,除以工作之名藉故與陳女幽會外,她還曾帶著一雙兒女跟監丈夫,發現丈夫與陳女前往土城、彰化的摩鐵開房間,認為2人至少通姦3次,以導致她生活變調、身心飽受痛苦與打擊,向兩人求償50萬元。

2人挨告後先是指稱,張妻所提出的對話紀錄是不法取得的證據,並無證據能力,此外,就算就算對話紀錄能當作是證據,但也無法證明他們曾發生性關係;2人更辯稱,他們只是直銷公司業務直屬上、下線,雙方關係為部屬、兄妹之情,平時會互相開玩笑攻訐對方,並未有任何逾矩行為。

張男的親生女兒出庭證稱,媽媽曾帶著她與弟弟一早就跟監父親的車,看到父親跟陳女進到土城的摩鐵;另一次則是,母親利用尋找MY-IPHONE,發現父親在彰化摩鐵,全家開車到那邊時,再次看到父親與陳女從裡面出來;新北地院法官認為,張男的女兒應無捏遭是實現害自己父親的可能,認為她的說法應堪採信。

新北地院法官審酌,張妻的家庭婚姻生活,的確因2人交往而有負面影響,導致她精神上的痛苦,考量2人交往時間、對張妻婚姻生活圓滿、安全及福所造成破壞的程度,認為應以賠償20萬元較為適當。可上訴。

外遇,偷情_shutterstock

▲法官判陳女與張男,須賠償張妻20萬元。(示意圖/翻攝自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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