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廣告「保證赴日上班」美甲師開心報名研修 結果夢碎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一名陳姓美甲師控訴參加仲介公司研修課程,以為可獲得日本知名美甲公司的工作機會,研修期間還「包住」、可領15萬月薪,繳費參加後卻遲遲拿不到工作簽證,才發現該公司根本沒有就業服務許可證,又被主管當著其他學員面前羞辱,因此提告求償共62萬餘元。不過法官認為「上班」不代表就是被日本公司聘僱,也可解釋為台灣公司派遣員工赴日學習,因此難認廣告不實,判陳女敗訴。

日本,東京,晴空塔,夜景,觀光。(圖/記者楊佩琪攝)

▲透過研修得到「保證在日本工作」的機會,是不少嚮往赴日生活民眾的熱門管道。(圖/記者楊佩琪攝)

根據判決,陳姓美甲師控訴,她因為看了美甲公司刊登的廣告,日本知名美甲沙龍2017提供台灣20個名額赴日上班,提供1年住宿,保障美甲師每月薪資15萬元,有工作簽不必擔心違法等內容,於2016年12月間,報名參加日本美甲研修課程,繳了16萬5000元學費。

沒想到該公司根本還沒取得就業服務機構設立許可證,意即根本沒無法仲介學員到日本工作,因此提告求償返還研修費用及工作損失共31萬2063元。

另因質問公司時,遭公司主管當著其他學員前辱罵「邏輯這麼差就不要去日本」、「白目」等語,造成她名譽權受損還罹患嚴重憂鬱症,向袁姓女主管求償清神撫慰金31萬130元。

美甲公司反駁,其為一日本美甲產品總公司的台灣代理商,負責日本知名美甲沙龍店業者的通路銷售、招募學員赴日研修新產品及新技法。研習課程分為4大階段,協助學員接受技能訓練、取得品牌技能證書、赴日研習技能及服務禮儀後「願意回台受聘於公司者」日本總公司願提供住宿及每月15萬日幣薪資,供學員進行1年沙龍實習。

但因日本總公司申請學員研修證未獲核准,因此第4階段無法進行,契約便不生效力,自然沒有債務不履行的問題。公司曾與學員們協調,結果協議退費3萬4500元。只是陳女不但拒絕接受退費,還提起訴訟。

至於袁姓女主管脫口說出「白目」等語,其實是在被激怒狀況下說出的話,應不夠成侵害名譽權問題,且與陳女罹患憂鬱症難認有因果關係,因此不應賠償。

法官認為,日本總公司確實有收到美甲公司提供的研修成員名單,並向日本政府申辦研修,但因交易量未達標準又申請人數過多,日本政府無法受理因此停止研修申辦,該部分有日本政府勞工局函文等資料為證。

且廣告內容雖然有承諾「赴日本沙龍店上班」,但無法證明就是要完成申辦學員的居留證,或由日本總公司聘僱,「上班」一詞,亦包含雇主派遣員工到日本沙龍店學習的意思,日本總公司僅是代為培訓人才並協助申辦研修簽證,契約內容寫的是「回台受雇於美甲公司」,因此難認台灣美甲公司的廣告有欺騙之嫌。

至於陳女控訴被辱罵「白目」等與有侵害名譽權,造成憂鬱症部分,法官認為,「白目」一詞雖是負面用語,但尚不足以導致人格尊嚴減損、社會評價貶損;醫院的診斷證明也無法證實患病原因是袁姓女主管的辱罵造成,因此駁回陳女的訴訟及假執行聲請,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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