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當詐騙集團車手頭 重判9年…入監前先「強制工作3年」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屏東一名羅姓男子長期替詐騙集團招募車手,事後再要求車手出面取款貨提領贓款,陸續得手8次,導致多名被害人損失上百萬元,被逮後仍否認犯行且毫無悔意,屏東地院審理後,依照詐欺罪併處9年徒刑,並於服刑前要在勞動場所強制工作3年。

刑事局,VPN,科技公司,詐騙集團,詐欺,偽造文書,洗錢防治法。翻攝畫面

▲羅男以假冒司法人員詐騙手法,騙取多名被害人(圖/資料照)

根據判決書,羅男1年多前開始擔任詐騙集團「車手頭」,並以假冒司法人員等詐騙手法,騙取多名被害人,前後共得手8次,獲利達百萬元。警方循線逮捕,將羅男依詐欺罪送辦。

判決書指出,羅男年輕力壯卻不想辦法透過正當工作謀生,加入詐騙集團招募車手,破壞社會互信基礎,且被逮捕後不斷否認犯行,顯見毫無悔意。羅男共犯8罪,分別判處2年至2年2個月,合併應執行9年,羅男在入監前還需在勞動場所強制工作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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