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女友「不想活」心願 壓頭浸浴缸助死 狠男下場曝光⋯

記者陳穎亭/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蔡姓男子,於100 年5月時因女友告知有意尋短,於是為了成全女友的「心願」,即陪同購買木炭至高雄市某間汽車旅館,等女友服藥陷入昏迷後,將其抱入注滿水浴缸內,按壓女友頭頸部至溺水窒息死亡,事後死者姊姊接獲蔡男告知,立即報警處理並偵查起訴蔡男,而案經纏訟長達9年,數度逆轉,最後最高法院維持更二審裁定,依「受託殺害本人罪」判處蔡男5年徒刑,不得上訴,全案定讞。

據判決書指出,李姓女友工作壓力大、心情差、常做惡夢,因此萌生死意並傳訊息告知蔡姓男友,蔡男內心雖不願意,但表面上仍佯裝表示願意共赴黃泉,假借上班之由拖延時間,希望能讓女友回心轉意,但女友死意堅決,最後只好載女友到高雄某汽車旅館,等女友服藥陷入昏迷後,將其抱入注滿水浴缸內,按壓女友頭頸部至溺水窒息死亡,男子再打電話向女友姊姊通知死訊,但奇怪的事,蔡男竟是後向檢方否認是「受託自殺」,堅稱兩人是「同謀自殺」,他說自己也一起服用藥物後就失去意識,直到醒來後就發現女友陳屍在浴缸內,宣稱自己沒有壓頭浸水溺斃她,因此提起上訴。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圖/維基百科)

▲蔡男依「受託殺害本人罪」遭判處5年徒刑。(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法官依照醫院抽血相驗結果,發現女友鼻竇有進水,在水中曾經閉氣,肺部輕微水腫,顯示生前有掙扎,其死因為遭人溺斃,監視器畫面也顯示無他人進入旅館內,因此認定是蔡男將浴缸裝滿水,再將昏睡的女友抱入溺死,但因女友堅決尋死,因此法官認定蔡男構成受託自殺罪,但蔡男無尋死之意,因此不構成共謀自殺的免刑條件。

此案經訴訟長達9年,幾度逆轉,原一審依殺人罪重判蔡男15年徒刑,但二審高雄高分院認為,蔡男是依死者託付才下手,因此改判6年徒刑,更審後一審依殺人罪改判刑12年、更二審依受託自殺罪改判5年,最後最高法院維持更二審裁定,依「受託殺害本人罪」判處蔡男5年徒刑,不得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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