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引渡聽證在即 律師辯稱恐創危險先例

中國電信巨擘華為財務長孟晚舟的律師在今天公布的法庭文件中表示,在美國對伊朗制裁的基礎上,把孟晚舟引渡到美國,可能創下危險先例,甚至破壞加拿大對伊朗政策。

華為財務長孟晚舟(圖/翻攝自華為雲微博)

▲中國電信巨擘華為財務長孟晚舟(圖)的律師在今天公布的法庭文件中表示,在美國對伊朗制裁的基礎上,把孟晚舟引渡到美國,可能創下危險先例,甚至破壞加拿大對伊朗政策。(圖/翻攝自翻攝自華為雲微博)

加拿大警方在美國要求下,於2018年12月1日在溫哥華國際機場逮捕47歲的孟晚舟。美方以銀行詐欺罪名起訴她,並指控她在華為科技公司於伊朗的商業活動一事欺騙了匯豐銀行。孟晚舟自稱無罪,拒絕被引渡到美國。

美國正對伊朗實施制裁,因此禁止國內企業及銀行與伊朗貿易往來及金融交易。依據美方指控,華為利用位於香港的星通技術公司(SkyCom Tech Co.)與伊朗交易,而孟晚舟未就此誠實告知匯豐銀行,把匯豐銀行置於違反美國對伊朗制裁的風險之下,要求加拿大把孟晚舟引渡到美國受審。

路透社報導,加拿大司法部在上週公布的意見書中表示,孟晚舟會被要求引渡,是因為她不誠實地誤導匯豐銀行,應把美國對伊朗制裁視為詐欺罪成立時的法律環境,而不是引渡的理由本身。

孟晚舟的律師團則稱呼加拿大司法部的論據「迂迴」,並表示檢察官利用美國對伊朗的制裁,在美加兩國製造經濟剝奪感的風險,「美國法律變成了加拿大法律」。

根據加拿大的引渡法規,嫌疑人須符合「雙重犯罪」要素才可被引渡,意即所涉罪名在兩國都要成立。然而孟晚舟的律師團主張,加拿大官員受理引渡案時,加拿大並未對伊朗實施制裁,因此孟晚舟受美方指控的行為在加拿大不算違法。

孟晚舟的律師團表示,允許加拿大司法部利用美國制裁當作引渡理由,會創下危險的先例,因為這會「干預加拿大政府在外交事務上的特權…在民主社會,重大公共政策的抉擇最好是在民選立法機關決定,而非司法人員」。

孟晚舟今天為了案件管理會議而出庭,以排定聽證會日程,處理加拿大司法部主張擁有公布一些孟晚舟律師團所要求文件的特權事宜;這是她這幾個月來的第一次出庭。

孟晚舟穿著深色長褲、拿著粉紅色保溫瓶啜飲,顯得平靜又嚴肅,她進入法庭之前,未像過去在其他場合那樣對記者揮手。

引渡聽證會的第一階段將於20日在溫哥華聯邦法庭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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