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亞軒飆車撞死3人 母提300萬拚和解判刑12年定讞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男子謝亞軒於2018年10月間,與友人黃佑呈在台北市南京東路上飆車,謝亞軒為閃避安全島,失控撞上一旁騎樓,撞死大樓保全與在人行道邊,處理資源回收物一對夫妻。一審謝亞軒被判13年有期徒刑,黃佑呈被判11年;二審高等法院改判12年及6年刑期,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謝亞軒的上訴定讞。

▲飆車撞死3人,還害母親四處籌錢替他賠償家屬,謝亞軒判刑12年定讞。(圖/記者楊佩琪攝)

謝亞軒被控於2018年10月11日晚間,開著租來的轎車,與黃佑呈在南京東路上飆車,2人一度開進公車專用道,但謝亞軒為躲避安全島,車子突然失控暴衝到一旁人行道,撞上騎樓後才停下來。謝亞軒脫困,但一謝姓大樓保全與從事資源回收的黃姓夫妻檔,當場被撞死。

全案在法院審理期間,謝亞軒及黃佑呈皆不斷歉意,盼法官能從輕量刑。但謝亞軒僅承認有撞死人,為「過失致死」,不承認有違法飆車「妨害公眾往來致死」。謝亞軒的母親也在民事賠償案開庭時,當庭拿出四處奔波籌來的一共300萬元,希望能與死者家屬和解。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決謝亞軒13年有期徒刑,黃佑呈11年。二審高等法院認為,謝亞軒和黃佑呈並無犯意聯絡,黃佑呈部分改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論刑。至於謝亞軒,積極與死者家屬尋求和解並賠償,改判謝亞軒12年有期徒刑,黃佑呈6年。

案經上訴最高法院,法官駁回謝亞軒的上訴定讞,黃佑呈的部分則發回高等法院更審。

▲謝亞軒的母親四處籌錢,籌得300萬分別當庭要賠償死者家屬,當時還驚動法警幫護鈔。(圖/記者楊佩琪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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