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超怪生育習俗!「生男則不舉!」

節目中心/綜合報導

宋朝有個奇怪習俗,不重生男重生女,其實很多人對於古代的生育習俗有一誤解,以為古人一直都是重男輕女,生了女兒就想扔掉,但其實並不是每個朝代都這樣的。

以宋朝為例,北宋首都開封(洪巽《陽穀漫錄》):「中下之戶不重生男,生女則愛護如捧璧擎珠」,南宋首都杭州(陳郁《藏一話腴》):「風俗尚侈,細民有女則喜,生男則不舉」。由此可見,無論北宋還是南宋,在京城生活的老百姓都偏愛女兒,女兒一生下來就被當成掌上明珠,要是生了兒子反而會很不開心,有些狠心的爹娘甚至會把男嬰丟掉(稱之為不舉,別想歪)。

▲宋朝重女輕男(圖/翻攝自網路)

但宋朝為什麼會有這種奇特習俗呢?主要跟當時的娛樂業有關,宋朝娛樂業非常發達,較高的官和富商家裡都會有自己的娛樂班子,包括唱曲的歌伎、跳舞的舞伎、演劇的優伶、說書的先生,既然社會上有了需求,自然會出現供應,中下平民生了女兒,若姿色稍微好看一些,就送她去學歌學舞,以便長大了去富人家裡掙錢。

像《宋稗類鈔》中提到一位生活於宋孝宗時期的屈姓歌伎,自幼父母雙亡,被舅舅送進南京的新瓦(宋朝南京最大的娛樂場所)當學徒,跟隨師傅學習音樂和舞蹈,十年後學成技藝,能自己譜寫新曲,經她改編的傳統舞曲《柘枝舞》極受觀眾歡迎,一天能演七八場,劇院老闆給她分成,平均每天能賺二十多貫。

二十多貫是多少呢?按《宋史•食貨志》所載宋孝宗乾道三年(1167年)秋天的江南米價,一石大米賣到兩貫五百文,而當時一貫錢大約相當於台幣四百元,而這位屈姓歌伎每天能掙二十多貫,等於是台幣八千元,一天賺八千,年收入就快三百萬了耶。也難怪會「生男則不舉!」了(不舉=丟掉)。(責任編輯:陳尹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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