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屍魔殺女友鋸7塊餵野狗可教化?死者胞姊:我來槍斃他

記者於慶璇/台南報導

去年1月,台南發生恐怖情人駭人分屍案,31歲男子吳茂騰失手勒斃大他12歲的張姓女友,為了方便滅證,狠心將她大卸7塊,裝成2大塑膠袋,丟到草叢餵狗。台南地院認定吳男有教化可能,將其判處無期徒刑,檢方不服上訴,今(25)高院開庭審理,張女姊姊痛斥吳男無悔意,至今未說實話:「如果法官不執行死刑,我來槍斃他,他不該活在這世上」。

▲恐怖情人吳茂騰。(圖/資料照)

台南高分院今開辯論庭,吳嫌主張自己是因情緒失控,才會徒手勒斃女友,且時間僅3至5分鐘,下手時間並非原審認定15分鐘,並無殺人故意,至於殺人原因為何,吳嫌則含糊其詞、避重就輕回答,坦承殺人肢解屍體,但否認「隨意」棄置,讓法官當場拉高分貝:「你最好說實話,閃躲沒好處」。

「這還有天良?」檢方當庭痛斥吳嫌明顯殺人故意,犯後購買工具及清潔用品,將屍體肢解並棄屍,任由野狗啃食,代表吳嫌是具計劃性且手段兇殘,對於原審判吳嫌「尚有一絲天良可教化」,認為毫無可能,建請法官求處死刑。

▲吳茂騰殺害女友大卸7塊棄屍草叢。(圖/資料照)

死者張女大姊怒斥,吳嫌至今未明確說出殺死妹妹的原因,至今出庭都以斜眼狠瞪家屬,沒有絲毫悔意,「如果法官不執行死刑,我來執行,我來槍斃他,他不該活在這世上」;而死者兒子也說,吳嫌至今一句道歉也沒有,建議量處死刑。全案預計將在4月8日宣判。

回顧案情,2019年1月8日當晚22時,劈腿男吳茂騰與同居2年的張姓女友發生爭執後,不滿對方提出分手,徒手勒住張女頸部長達15分鐘,致使舌骨骨折引發窒息身亡,隔日前往商店購買鋸子,將張女肢解成7大塊,分裝成2大袋後,棄置巴克禮公園附近草叢,當警方發現遺體時,身上臟器僅剩膀胱、子宮,懷疑遭野狗啃食,一審判吳茂騰涉犯殺人罪、損壞遺棄屍體罪,合併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吳茂騰前往超商購買鋸子、清潔劑滅證。(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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