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富文重罰後又失聯 執行署祭限制出境:我們不是塑膠做的

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執行機關真的不是塑膠做的!男子郭富文2月7日透過金門小三通入境後,理應居家檢疫14日卻下落不明,直到同月18日才被新莊警方在桃園市中壢地區尋獲,事後遭重罰10萬元,未料,郭富文卻依舊不願繳納罰款,執行署新北分署展現鋼鐵般執法決心,以郭男居無定所,行蹤成謎符合行政執行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顯有逃匿之虞」情事,祭出限制出境處分,這也是居家檢疫失聯者遭重罰,被移送執行後又失聯,遭到限制出境的首例。

▲郭男日前遭警方逮捕。(圖/翻攝畫面)

據悉,郭富文今年2月7日,透過金門小三通返台後,應執行14天居家檢疫,未料,他卻謊報居家檢疫地址,未在所留的地址進行居家檢疫失聯多日,後續雖曾間皆聯絡上他,但郭富文卻反嗆「我狀況很好,幹嘛報到」等語;直到新莊分局經地毯式搜索後,才在同月18日深夜在桃園市中壢地區尋獲,並立即送往「集中檢疫所」進行集中檢疫。

事後新北衛生局認定郭富文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1項第4款及第3項情事,因此對他開罰10萬元,但郭男檢疫期滿,離開檢疫所後,依舊未繳納10萬元罰鍰,衛生局因而依法移送新北分署強制執行。

分署人員發現,郭男的戶籍從2018年8月間就被強制遷至「新北市新莊戶政事務所」,經調查後依舊無法連繫上他,加上郭男並無財產可供執行,執行人員後續前往郭男胞兄住處訪查時,郭男胞兄表示,郭男並未居住在該址,長期未跟家人聯絡,行蹤不明,過去也曾被通報失蹤人口。

分署認定,郭男行蹤不明,甚至有再出境的可能,有逃匿之虞,因此採取強硬執行作為,祭出限制出境的強制處分;而本案也是居家檢疫失聯被重罰,被移送執行後又失聯,遭到限制出境的首例。

▲執行署人員前往郭男胞兄住處訪視。(圖/翻攝畫面)

加入 @setn 好友 #新冠肺炎最新疫情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