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怒告小三「搶人夫」、她辯稱不知已婚 二審元配逆轉勝

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一名任職於科技公司的已婚郭姓男子,疑似與同事莊姓女子有曖昧,2人不但出入汽車旅館,甚至還在公開場合有親暱舉止,遭郭男的元配、擔任空姐的游女提告索賠,但莊女辯稱不知道郭男已婚,法院一審認定證據不足、判游女敗訴,游女又上訴高院二審,她控訴莊女明知道郭男已婚,2人卻還多次單獨出遊,甚至出入汽車旅館,已侵害她的家庭幸福和配偶權益,高院認定郭男跟莊女有不正常交往行為,判莊女須賠50萬元確定。

▲空姐怒告小三逆轉勝。(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自由》報導,游姓空姐控訴,她於2007年跟郭男結婚,婚後育有2名子女,但莊女明知郭男已婚,卻仍跟丈夫出雙入對,甚至出入汽車旅館、還在公開場合有親暱舉止,嚴重侵害她的配偶權益,因此向游女提告求償100萬元。不過莊女辯稱,當時不知道郭男已婚,且2人只是單純交往,郭男甚至還拿出離婚證書取信她,法院一審採信莊女說詞,判游女敗訴。游女不服又上訴高院,法官勘驗莊女和游女的通話內容,認定莊女明知郭男已婚,仍和郭男有親密行為,且郭男提供的離婚證書,並無兩造簽名,因此改判莊女敗訴,須賠償50萬元,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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