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決翁仁賢關鍵「視人命如草芥」 法務部:已極盡審慎周延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縱火燒死6名親友的翁仁賢終於伏法,還有39名死囚未執行。法務部證實於晚間執行槍決完畢,並表示翁仁賢以殘酷手段殺害年邁手無寸鐵親生父母等6人,手段兇殘、泯滅人性,視人命如草芥,在查明有無聲請大法官解釋、再審、非常上訴、心神喪失等情形,確認並無赦免案尚在處理中,且已窮盡所有的救濟程序等程序後,由法務部長蔡清祥批准執行。

▲翁仁賢縱火燒死6名親人,「視人命如草芥」,4月1日遭到槍決。(圖/資料畫面)

根據了解,法務部在收到最高檢察署死刑定讞卷證資料後,便依法由政務次長等召開「死刑執行審議小組」,審查其犯罪情節及有無任何法定不應或不宜執行的狀況,並再次依「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查明死刑犯有無聲請大法官解釋、再審、非常上訴、心神喪失及其精神狀態等情形,確認並無赦免案尚在處理中,已窮盡所有的救濟程序,及再一次審認無法定停止執行事由與審酌所犯情節最重大等程序後,送交部長核准。

經審核,認為翁仁賢並無進行任何司法救濟程序,也無法定停止執行事由,加上其精神狀態、理解能力等均無異常。考量所犯是剝奪他人生命法益之殺人罪,其案發時以潑灑汽油火燒之殘酷手段殺害年邁手無寸鐵之親生父母、仍就讀醫學系6年級之親姪2人,還有素無仇隙之姪媳及看護共6人,手段兇殘、泯滅人性,視人命如草芥,令人髮指。

除使被害人無辜喪命,並造成被害人家屬無可彌補之哀痛與天倫夢碎之悲劇外,更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符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指「情節最重大之罪」的情形,仍須依法執行。

法務部強調,台灣的死刑政策是「逐步廢除死刑」,實體法上仍有死刑之規定,外界對於死刑之執行或許有不同之聲音,因此在社會達成共識並修法廢除死刑前,都必須審慎審核,考慮我國國情、人民的觀感、歷史文化的影響,在現有法制仍有死刑制度之前提下,仍須依法執行,以兼顧社會正義及人權保障。
     
未來法務部仍會持續與廢除或停止執行死刑之團體或人士溝通,並研議相關配套機制,堅實社會安全網、強化被害人保護、推動修復式司法、加強人權觀念宣導與法治教育扎根,期能消弭民眾疑慮以逐步凝聚民意共識,在有合理、合宜之替代方案下,研議可行之具體措施,以符合國際人權趨勢及堅守法治國原則。

加入 @setn 好友 #廢死刑不刑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