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級教練不倫女選手 他4年啪30次挨告…下場出爐了

記者陳啓明/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田徑國家級教練「阿龍」(化名),他指導一名從國二就讀到大學的女選手「小芬」,2人甚至還發展不倫戀,小芬不想再與阿龍交往,沒想到阿龍竟以訓練問題恐嚇對方,小芬心生恐懼只好繼續隱忍,4年內發生超過30次性行為。法官一審判阿龍5年10個月徒刑,案經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結,認為只有2次權勢性交,審酌阿龍已與小芬和解,因此改判阿龍10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

▲小芬控訴教練阿龍逼迫發生性關係。(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阿龍是一名田徑國家級教練,他指導一名從國二就讀到大學的女選手小芬,2人甚至還發展不倫戀,阿龍透過每週五載送小芬到台中上課機會,每月1次將小芬載往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小芬事後不想再與阿龍交往,沒想到阿龍竟以訓練問題恐嚇對方,小芬心生恐懼只好繼續隱忍,4年內發生超過30次性行為。

法官庭訊時,阿龍坦承,2人的確有性行為,但都是兩情相悅,還拿出通訊軟體對話內容及出遊照片佐證;法官認為,儘管雙方已有多年性關係,但小芬仍用「您」、「老師」等尊稱,可見教練的權威並未因2人多次性關係而減少,因此依犯對受監督之人利用權勢性交罪,判處5年10個月有期徒刑。

阿龍不服上訴高院,合議庭認為,小芬自稱原本與阿龍去摩鐵發生性行為是你情我願,從大二下學期後就決定不想繼續,但阿龍仍以「未來訓練、就業就會有問題」,讓小芬因此屈就,因此之後2次性行為認定為權勢性交,審酌阿龍已與小芬和解,因此改判阿龍10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加入 @setn 好友

【#直播中LIVE】準副閣揆鄭麗君「投資未來世代」青年論壇演講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