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瑜「凍結罷免」行政訴訟2關鍵 中選會嗆爆了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市長韓國瑜委任律師今天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呈遞行政訴訟停止執行聲請狀,要求停止罷免案投票,2關鍵在於,藍營認為罷韓團體第一階段提議連署書中有7143份是韓國瑜就職未滿一周年所為,另有2萬多份簽署日期去年12月26日,也就是韓國瑜就職滿一周年的隔天,不符《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但中選會有不同看法。

▲韓國瑜(圖/翻攝公民割草行動臉書)

《聯合新聞網》報導,中選會引述《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5條第1項規定:「 公職人員之罷免,得由原選舉區選舉人向選舉委員 會提出罷免案。但就職未滿1年者,不得罷免。」其中公職人員之罷免,就職未滿 1 年者,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不得提出罷免案,非指罷免案之領銜人不得徵求提議人提議之進行。有關提議人於市長就職未滿1年即擺攤設點進行連署,並不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5條第1項但書規定。自亦無罷免案提議人名冊於就職未滿1年前預為填寫簽章 而違反「就職未滿 1 年,不得罷免」規定之餘地。

對於提議連署的日期,中選會的說法是,中選會所定公職人員罷免提議人名冊格式,雖有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填造名冊之日期,但以其非屬查對提議人名冊是否符合規定之要件,中選會受理第 8 屆立法委員吳育昇、蔡正元、林鴻池、蔡錦隆罷免案,第9屆立法委員黃國昌、蕭美琴罷免案 ,實務作業上依法循例均未對提議人名冊如何填造日期予以刪除。

據報導,高雄市議會國民黨團曾在3月27日與律師林石猛開記者會對一階提議連署的合法性、是否涉偽造等提出質疑。藍營認為,罷免案第一階段提議連署至少需達2萬2814人,罷韓團體送到中選會的提議連署、後來被中選會認定符合規定的有2萬8560份,但高雄市選委會查對出其中有7143份的連署日期是韓國瑜就任未滿1年的日期,需扣除這7143份。

藍營並質疑,如果扣除前面的7143份提早連署的份數,其餘的2萬多份難道是在去年12月26日早上9點半之前連署的?是2萬多位高雄市民連夜簽署的?相信連署的人心裡有數,高雄市民也看得清楚。

▲中選會主委李進勇(左)(圖/翻攝自國會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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