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測/滿1萬6才能全折抵!家樂福振興券 記者用給你看!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為了因應武漢肺炎疫情衝擊,家樂福響應政府紓困方案,在19、20日兩天於全台分店推出不限金額贈送1600元振興券的優惠活動,凡於4月19、20日兩天持家樂福會員卡到賣場消費,不限金額就能獲得1600元抵用券,其中1500元可於家樂福店內消費折抵,另外100元則可在美食街及商店街消費抵用,乍聽之下非常優惠,但《三立新聞網》記者實際了解後發現規範大有學問!

▲家樂福發放振興抵用券,卻必須消費滿面額的10倍金額才能折抵使用。(圖/實習記者錢亮妤攝)

▲家樂福發放振興抵用券,規定不可當天使用,需待4月22日才可開始使用。(圖/實習記者錢亮妤攝)

家樂福發放的振興抵用券使用規範詳細,無論消費金額、使用時間都有明確規定,1,600元的抵用券,也限持卡人(家樂福會員本人)才能使用。單筆消費所拿到的折價券面額分為,店內使用的1500元振興滿額券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各一張,美食商店街則是50元折價券二張,消費金額都必須達到面額的10倍才能折抵,滿1,000元才能使用100元折價券,也就是說1500元的振興券若要全數折抵,則需花費1萬5千元。於美食商店街使用抵用券也需要滿額500元才能使用50元折價券,等於消費總金額要高達1萬6千元才能全數使用完畢。

另外面額50元的美食街抵用券,也並非每個店家都能使用,《三立新聞網》記者實際拿著50元折價券到美食街詢問飲料店家,必須先買8杯湊滿500元以上,且須等兩日後,也就是4月22日才能使用,同時每家店的規定也有些許不同。另外,此振興抵用券使用期限僅4月22日至5月5日(50元面額則到5月10日)短短10多天,民眾可要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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