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認吃豆腐!貼心扶酒醉嫩妹進房 小黃司機竟脫褲硬上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台北市1名陳姓計程車司機,先前載到酒醉女子小萱(化名),並攙扶對方進入家門,陳男一時色心大起,竟強脫她的內褲企圖硬上,小萱嚇得放聲大叫,陳男隨即逃離現場,事後小萱不甘受辱,憤而對陳男提告;陳男庭訊時辯稱,他在攙扶過程中多少有吃到豆腐,但法官採信小萱說法,遂依乘機性交未遂罪判陳男2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去年4月7日凌晨2時許,小萱與友人前往錢櫃SOGO店歡唱,直到上午9時才結束,並搭乘陳男計程車回家,但小萱酒醉無力下車,陳男便扶她搭電梯上樓;小萱以指紋解鎖進入屋內,陳男幫她拔除隱形眼鏡後,竟一時色心大起,先脫下自己褲子,再拉下她的內褲,試圖強行硬上對方,但小萱大叫「走開、不要」等語句,陳男嚇得趕緊逃離現場。

▲陳姓計程車司機撿屍女乘客未遂遭判2年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陳男應訊時辯稱,他下車後一直扶著小萱,自己也流了很多汗,過程中難免有吃到豆腐,但他扶小萱進房就離去,並未趁機撿屍性侵;小萱則表示,陳男先幫她脫掉隱形眼鏡,然後直接壓在她身上,還說:「我受不了,我想要!」,陳男不但將她的手臂抓到瘀青,還用生殖器碰觸她的下體。

法官認為,陳男為了滿足一己私慾,利用小萱酒醉意識不清乘之際,試圖強脫內褲性侵,毫不尊重小萱性自主權,犯後矢口否認犯行,考量他從事計程車司機工作,又未能與小萱達成和解,遂依乘機性交未遂罪判陳男2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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