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警判無罪/勇警李承翰枉死 網怒:殺人前先去醫院開證明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日前鄭姓男子搭火車刺傷鐵路警察李承翰致死案,嘉義地方法院今(30)天宣判,鄭嫌無罪、應入相當處所強制就醫5年,合議庭裁定50萬交保。每次出庭都到場聆聽判決的李承翰父親,聽到審判長卓春慧宣判後不發一語,步出法院後直搖頭「太離譜了」;粉專「靠北司法」也轉貼新聞,寫下「還能說什麼」,掀起網友憤慨。

▲▼鄭姓男子搭火車刺傷鐵路警察李承翰致死案,嘉義地方法院今天宣判鄭嫌無罪。(圖/資料照)

回顧事發時,當時鄭男因補票問題與列車長發生衝突,李承翰上車處理時,遭鄭男以尖刀刺傷腹部,李承翰被緊急送往嘉義基督教醫院急救。2019年7月4日上午8點27分,李承翰雖已被輸送1萬8千CC的血液救治,但還是因臟器大量失血而宣告不治。嘉義地方法院今天宣判,鄭嫌無罪丶應入相當處所強制就醫5年,法官認為鄭罹患精神疾病,依刑事訴訟法316條規定撤銷羈押,得命具保丶責付或限制住居。合議庭最後裁定,保證金50萬元為適當,上訴前若未交保將移送台南高分院。

對此,臉書粉專「靠北司法」也轉貼新聞,寫下「還能說什麼」,貼文一出,引發不少網友憤慨情緒,留言說「 爛死了修法啦」、「這是什麼樣的法官?殺人無罪」、「我只能說殺人之前先去醫院開證明」、「這個判決結果真的是刷新我的三觀了」、「還能說什麼呢!自古殺人賠命如今殺人…」、「 台灣司法正義永遠是個笑話」、「台灣司法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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