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警判無罪/徐國勇對判決深表遺憾:絕對依法上訴爭取公道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鄭姓男子搭火車刺傷鐵路警李承翰致死案,嘉義地方法院今天宣判,被告無罪丶應入相當處所強制就醫5年,法官認為鄭罹患精神疾病,依刑事訴訟法316條規定撤銷羈押,得命具保丶責付或限制住居。對此,內政部長徐國勇今(30)日表示,對於判決深表遺憾,絕對依法上訴,為殉職員警爭取公道。

▲內政部長徐國勇(圖/翻攝自徐國勇臉書)

鐵路勇警李承翰2019年7月在台鐵上處理逃票事件,遭到逃票的鄭姓男子卻持刀將他捅傷,最後經送醫搶救後仍是不幸宣告不治,引發社會嘩然。稍早,法官判決出爐,因「精神問題」判他無罪,並以50萬元交保、強制就醫5年。

對此,徐國勇在受訪時指出,法院是獨立機關,對於判決結果只能尊重,但是深表遺憾。他並指出,一個員警的犧牲,一條年輕生命,法院判無罪,我們深表遺憾,這是內心深處出來的,他會要求我們警政署向檢察官提出依法上訴,還給員警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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