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警判無罪/葉毓蘭分析曝「前提」:可考慮精神病患免死

記者林恩如/台北報導

太離譜!去年七月年僅25歲的鐵路警察李承翰,在調解補票糾紛過程忠,遭到失控的鄭姓男乘客持刀往腹部猛刺,經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而嘉義地方法院今(30)日宣判結果出爐,法官因鄭男患有「精神問題」思覺失調症,逃過死刑和無期徒刑,被判無罪,50萬元交保,但需接受強制就醫5年,全案仍可上訴。對此,前警大教授、國民黨立委葉毓蘭分析,法官的理想認為說精神病患不應該判刑,但她認為必須在有前提條件下,可以慮精神病患免死。

▲國民黨立委葉毓蘭(圖/葉毓蘭辦公室提供)

葉毓蘭接著說,法官的理想認為說,精神病患不應該判刑,因為當時可能行為能力受到限制,但她認為,法官的理想必須要有前提條件,如果這些精神病患在台灣有一個非常綿密的防護網,把他們接起來並好好給他們治療跟約制,「那你可以去考慮精神病患免死」。

葉毓蘭直言,照目前這些病患,台灣社會普遍談的精神病患人權,不願意汙名化精神病患,於是他們還是四處趴趴走,甚至我們也看到很多人認為,「只要自稱精神病患,殺1、2個人都不會判有罪」,比如說三月份在新店隨機殺人的嫌犯,犯後馬上自稱自己有解離性人格。

葉毓蘭強調,嘉義地院此次做出的「無罪」判決,「不可接受的結果!」絕對會對後續的有意犯罪的嫌犯有一些暗示作用,更可怕的是,還會引起更多模仿效應,一定會要求相關單位再提起上訴。

這起震驚國人的台鐵逃票殺警案發生在去年7月,當時台鐵一輛152次自強號北上列車上一名鄭姓男乘客逃票,鐵路警察局嘉義派出所警員李承翰獲報後前往處理,沒想到在處理補票糾紛過程,鄭姓男子突然失控,持刀朝李承翰腹部猛刺,李承翰當下身受重傷,但為了保護其他旅客安全,忍痛制伏鄭姓男子,後經送醫搶救隔天宣告不治。

嘉義地方法院今日上午判決結果出爐,法官因鄭姓男子患有思覺失調症,判其無罪且50萬元交保。李承翰的父母在場聆聽判決,對宣判結果直呼,「太離譜了!」李承翰父欽表示,不接受這樣的判決結果,一個兒子因公殉職,兇手竟然被判無罪,心情很難過,每次出庭嫌犯精神都是正常的,證人也都說正常,可是法官卻只採信醫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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