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警判無罪/修法3方合作防脫罪 女法官:建司法精神機構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鄭姓男子持刀殺害嘉義鐵路警察李承翰,因其精神鑑定罹患思覺失調症,一審獲判無罪。法官、精神科醫師都被罵翻了天,女法官協會發出聲明表示,修法要建立的,應是包括司法審判端、精神鑑定醫療端,以及警政社工端之間的完善社會安全網。

▲女法官協會認為,修法讓警政、司法及精神醫療合作建立社會安全網。(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女法官協會認為,精神障礙者的判斷,事涉專業領域,應盡速建立司法精神鑑定機構或制度,確實判斷精神障礙的真偽及程度,防止以精神障礙抗辯而脫罪目的,並協助司法的公正審判。

且「早期診斷,持續治療」有良好的醫病關係,才能使精神障礙者願意接受治療,因此也需建立完善的精神障礙者疾病治療網,有效預防及避免精神障礙患者再次犯罪。

協會強調,首要應擴充警政社工能力,以提供關懷及處遇的社會安全網,由司法審判端、警政社工端、精神鑑定醫療端3方形成社會安全網路。建構更完善的精神障礙治療處遇制度,落實司法為民、實踐人權立國的普世價值,保障全民生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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