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警判無罪/嘉檢二度提抗告 台南高分院3日公布裁定結果

記者游承霖/嘉義報導

殺害鐵警李承翰的鄭姓嫌犯,上(4)月30日獲判無罪並裁定50萬元交保後,嘉義地檢署不服火速提出抗告,經台南高分院發回嘉義地院更裁後,同樣作出50萬交保裁定,另外帶7條件,但嘉義地檢署仍認為缺乏強制及即時機制,因此二度提出抗告,抗告書今天傍晚5時許已送達台南高分院,高分院受理後,依規定將分案交由庭長、法官依法處理,並於3日中午前公布結果。

據悉,嘉義地院收到嘉義地檢署的二度抗告狀後,連同最新裁定,一併於下午4時,由專人送往台南高分院,並在今天傍晚5時許送抵,高分院法官受理後,依規定分案由庭長、法官依法處理中,審視抗告狀後,再開會作出裁定結果,預計3日中午前便會公布結果,並立即通知嘉義地院。

▲台南高分院預計3日中午前將公布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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