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不繳錢!欠1.8萬祖厝遭法拍 執行署質疑陳男說謊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21:01發稿│21:42更新照片】

基隆市1名陳姓男子,先前積欠交通違規罰單18000元,名下房產遭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拍賣,陳男日前聲明異議,執行署公布初步調查結果,指出宜蘭分署確有記載不詳實之缺失,將進一步議處失職人員;執行署亦強調,本案公文確實合法送達,並依法貼上封條,暗指陳男明知房產遭查封,卻刻意隱瞞知情一事,還謊稱郵局有存款可執行,甚至懷疑陳男有收租,並非無力繳納罰款。

▲陳男母親曾下跪拜託執行署人員不要查封房產。(圖/資料照)

根據宜蘭分署統計,陳男積欠綜所稅、健保費、交通罰鍰等費用,總計有71件之多,應繳金額為31萬3682元,先前已執行6萬4312元,目前仍有2件交通罰鍰案件未結,滯欠金額為1萬8,000元。

針對陳男諸多指控,執行署則駁斥,送達證書確實是陳母本人簽名,去年9月房屋第1次拍賣時,陳男曾在住家附近被攔查酒駕,與他所說平時都在外地打零工,顯然說法並不相符;2018年4月間,宜蘭分署的確有派員前去張貼封條。

▲陳男母親向執行署人員了解查封房產一事。(圖/資料照)

陳男聲稱,郵局存款有4萬餘元可供執行,查封房屋內還有新添購的家電;執行署則指出,去年2月陳男郵局存款僅195元,屋內亦無新購置的家電,至於陳男提及瓦斯爐、冷氣、冰箱及電視等物品,均為陳男母親所有,加上中古家電殘值不高,而且為保存、炊煮食物及收取訊息之家電用品,依法不得查封。

執行署認為,2006年3月到去年9月間,陳男屢次犯下無照駕駛、酒駕等案件,遭到警方開罰15次之多,合計金額為20萬7400元;其中酒駕罰鍰部分,陳男已全數繳清;陳男受訪時表示,他有工作收入,最近還裝修住家;執行署還發現,陳男將家中房間出租,藉以收取租金,顯然有能力結清罰款,卻刻意拖欠不繳錢。

▲陳男出面細數行政執行署諸多罪狀。(圖/資料照)

執行署也承認,宜蘭分署相關筆錄內容,提及「經詢鄰居表示,義務人即住於此」等字句,關於在場人之記載混淆不清,筆錄製作確有疏失,除依規定議處外,還會加強人員專業訓練,藉以避免類似瑕疵再次發生。

執行署強調,對於真正無力繳納但有心面對案件之弱勢義務人,各執行分署會優先採取寬緩措施,並協助義務人度過難關;但面對刻意欠繳、視法律於無物之義務人,執行人員亦會堅定執法,杜絕義務人僥倖心態;根據執行署調查內容顯示,很有可能會駁回陳男聲明異議案,未來將繼續依法執行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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