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公布錢櫃大火懲處 北市消防局長吳俊鴻記過留任

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台北錢櫃KTV林森店4月26日大火,造成6死數十人受傷的悲劇,台北市府昨(7)日公布懲處名單。台北市長柯文哲認為,台北市消防局長吳俊鴻監督不周記過一次,但仍將留任;消防局副局長畢幼明、都發局副局長羅世譽及消防、都發、建管等相關人員,也有失職、督導不周,不過懲處內容則交由各局考績處做決定。

▲錢櫃大火造成6死數十人受傷,懲處名單昨日出爐。(圖/翻攝畫面)

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昨日下午受訪時指出,雖然吳俊鴻之前已經提出辭呈,但柯文哲認為吳俊鴻應該留任,建立後續消防公安制度,並完備公安稽查制度,等所有制度漏洞補好之後,再來討論吳俊鴻去留問題。對此吳俊鴻表示,願意接受懲處,柯文哲對他下達指示,後續有很多制度需要改進,他也會再三向中央建議修法,盡力完成任務。

▲台北市消防局長吳俊鴻記過一次,仍將留任修補稽查制度漏洞。(圖/翻攝自台北市消防局官網)

其他相關人員懲處的部分,黃珊珊指出,依據台北市政風處調查,消防局、都發局3月6日、3月30日、4月22日稽查錢櫃時,承辦人員繳交的檢查表未如實反映現況、稽查人員涉怠惰,未認真稽查。黃珊珊補充,帶隊事務官未進督導責任,也沒依規定在48小時內上傳安檢表,呈核結果也未在第2天彙整;各類場所管理檢修申報登載需補查,與規定不符。

▲柯文哲認為,吳俊鴻的去留問題,等到稽查相關制度完備後,再來討論。(圖/翻攝畫面)

另外,黃珊珊說明,在聯合稽查規範中,稽查現場指揮官需由都發、消防局副局長輪流擔任,若2局長無法親自帶隊,也需指派同層級人員出席,但這幾年2位指揮官皆沒做到應盡的督導責任,甚至每2月一次的公安會報,也未如實呈報給市長,哪些場所需要待補查,而是都寫合格,導致事發當下,市府無法確實掌握現場狀況。

▲黃珊珊指出,只要和3天稽查活動相關的人員,都會受到懲處。(圖/台北市府提供)

被媒體問到會有多少人被懲處,黃珊珊表示,只要和3天稽查行動有關的消防、都發、建管等相關人員,都會受到懲處,不過事務官屬於公務人員,懲處內容將由各局處的考績會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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