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寄生上流!公司控她A走2億 女會計:我借的錢還更多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台北市1名80歲陳姓女子,先前在飲水機工廠任職30多年,卻被指控侵占公司土地,還掏空公司財產近2億元,當初她經家人介紹進入公司,之後再拉著妹婿進公司擔任司機,還將款項匯入妹婿帳戶,累積資產超過上億元,宛如台版的「寄生上流」;對此,翁律師反駁,陳女借給公司1億8千多萬元,卻只領回1億6千多萬元,公司廠房則是雙方買賣,並非借名登記,對方亦無法提出合約,還想以不實資訊操弄媒體,藉以影響偵查及審判結果。

翁姓律師表示,週刊報導前並未向陳女查證,報導內容多有不實,而且隱瞞重要資料,由於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對方不拿出證據說服法官,反以不實資訊操弄媒體,企圖影響偵查及審判結果,應予譴責;再者,陳女名下並無上億元,僅有1間價值600萬元的套房,中山北路的房產並非她所有,報導內容顯然有誤。

▲翁律師代表陳女出面反駁公司所有指控。(圖/記者楊忠翰攝影)

翁律師指出,根據士林地院民事判決,陳女並未挪用公款,自然沒有侵占情事,陳女與黃泰陽原本是百貨公司同事,兩人私交甚篤,後來黃泰陽自行創業,公司出現資金困難,陳女便借錢給他周轉,妹婿則是飲水機專利權人,所以2人分別擔任股東及監察人,並非只是單純員工關係,當初黃泰陽也同意陳女使用公司帳戶,方便匯出或匯入款項,然而陳女匯入1億8千多萬元,對方提到匯出金額為1億6千多萬元,很明顯陳女還多出2千萬元,並無掏空2億元之情事。

翁律師還說,早在民國77年間,陳女尚未到公司任職時,黃泰陽便已簽本票向她借錢;至於偽造簽名貸款一事,翁律師則認為,倘若公司打算貸款,負責人必須去銀行對保,因此黃泰陽一定知情,陳女無從暗中搞鬼,自然也不可能偽造負責人的簽名;最後公司廠房買賣爭議,翁律師強調,當初公司出現經營困難,遂將廠房賣給陳女,雙方有買賣收據及契約書為證,後來陳女將廠房變賣牟利,還將部分盈餘匯回公司,並依法繳納贈與稅,公司卻無法提出借名登記合約,孰是孰非一目了然。

▲翁律師代表陳女出面反駁公司所有指控。(圖/記者楊忠翰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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