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人壽銷售保單4缺失 金管會開罰180萬元

金管會今(12)日公布,去年對南山人壽辦理專案金檢時,發現南山核保作業有缺失、未妥善處理銀行通路招攬所衍生的消費爭議案件等4大缺失,將開罰新台幣180萬元及2項糾正。

▲南山人壽遭金管會開罰180萬。(圖/中央社)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表示,去年7月對南山人壽辦理專案金檢時,發現南山有保戶以保險單借款方式購買投資型保單,且由同一招攬業務員送件時,業務員卻未在業務員報告書上正確說明保險費來源,影響保險公司核保風險評估的正確性。

保險局認為,南山在核保作業也未確實查證業務員報告書所列保費來源是否屬實,未落實評估保戶適合度政策。

再者,透過銀行通路招攬所衍生的消費爭議案件,南山也未確實記錄查證過程結果,保險局認為,處理過程欠妥,且對有不當招攬紀錄的業務員也未註記控管,不利落實招攬品質的控管。

保險局也查到,業務員僅依公司所訂「錄音銷售過程紀錄範本」,以逐字方式向客戶宣讀,但卻沒有針對商品重要條款內容、除外責任及商品說明書重要內容作相關解說,不利確認客戶辦理交易的妥適性,及辦理保險商品上架審查作業。

另方面,在廣告文宣及保險商品說明書上,保險局也發現,南山未參考基金公開說明書或證券相關法規,揭露產品資訊及相關警語,不利落實對金融消費者的保護。

保險局表示,保險商品廣告文宣所揭露的資訊與基金公開說明書不一致,容易造成消費糾紛,且商品說明書未完整揭露目標到期債券基金相關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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