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通過!立院三讀納管「操作槍」 徐國勇:治安往前邁進

立法院會今(22)日三讀通過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內政部長徐國勇在刑事局召開記者會時說,立院三讀通過後,讓台灣治安往前邁進一步。

▲立法院會今三讀通過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圖/中央社)

立法院會三讀通過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不再區分制式、非制式槍械,都以較重刑度論處;為遏阻改造槍枝氾濫,將「操作槍」納入「模擬槍」管制範疇,違法製造、販賣最高可處新台幣250萬元罰鍰。

徐國勇下午特別到刑事局開記者會,並由警政署長陳家欽等人陪同。徐國勇說,針對立院三讀通過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可源頭斷根,也會加重刑責,此外,會要求警政署立即規劃全面掃蕩、取締非法槍械,修法後「讓台灣治安往前更邁進一步」,也讓執法警察感同身受。

徐國勇表示經統計,槍擊案嫌犯大部分都是使用非制式槍,所以要從源頭斷根,且需提高罰鍰並加重刑責,此外,網路有販售「操作槍」,未修法前,「操作槍」可合法販售,實則是鑽法律漏洞。

▲持有操作槍的民眾可在條文生效的6個月內向警方報備後申請證照,或自願提供警方銷毀。(圖/記者李依璇攝影)

他說從警方過去破獲槍械案來看,嫌犯只要透過電鑽等改造工具就能把「操作槍」改成具殺傷力槍械。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三讀通過後,未來不能在網路購買、販售「操作槍」,警政署之後也會全面納管,只要條文公告生效後就會執行。

他指出非制式槍的殺傷力跟制式槍雷同,但刑責則較輕,顯然不符合維護治安規定,修法後,刑責也會跟制式槍一樣。

徐國勇呼籲若持有「操作槍」,可在條文生效的6個月內向警方報備後申請證照,或自願提供警方銷毀,後續會持續宣導讓民眾了解相關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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