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樂妍的律師費全民埋單 減租1000挨告賄選辯無罪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女版黃安」劉樂妍被抓包九合一大選前,在臉書上自己貼出與房客的對話,要求房客回家投票,還要求投給羅智強「這個月房租,我給你減1000塊」。台北地檢署日前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99條,涉嫌期約賄選起訴。台北地方法院27日首度開庭,但劉樂妍並未到庭,找來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代為出庭。

▲劉樂妍被控以減租1000元的方式,要求房客投票給羅智強,涉嫌賄選。(圖/翻攝自微博)

當法官詢問律師,是否有正當理由未到庭,律師表示,劉樂妍只告訴他,在中國接到工作,可能要到7月、8月才能回來。律師強調,這是劉女的基本工作權利,為了生計,不過檢察官認為還是得給出一個合理的說明,法官也要求律師,盡快與劉樂妍討論,訂出時間,否則開庭沒有意義。開庭結束,有媒體上前詢問律師劉樂妍近況,律師卻在看到媒體遞上的名片是親綠媒體,當場回答「沒興趣」,不願回答,轉頭離開。

根據起訴,2018年九合一大選前,PTT上有網友轉錄一段文章,標題「劉樂妍:回家投羅智強,我給你減1000」並附上照片。照片是截自劉樂妍的臉書,顯示劉樂妍自己在臉書上貼出一段與房客的對話。劉樂妍問房客「妳1124到底會不會回家投票?」房客回答她晚上要上晚班,意即不會,因為該房客白天睡覺、晚上上晚班。

接著劉樂妍貼了好幾個「怒」表情,並強調「妳11.24如果回家投羅智強,這個月房租,我給妳減1000塊!」房客這才回答會回家,讓劉樂妍很開心,直讚「乖孩子。」文章末了還特別附註「我這不叫賄選買票,我這個叫做中資介入」。

檢方接獲舉報後進行偵辦,傳喚劉樂妍出庭說明,劉樂妍很訝異會被檢舉,但坦承確實有對房客說了這些話。不過讓檢方傻眼的是,訊問細部案情,劉樂妍就像跳針一樣,不斷「大外宣」共產黨的好,像是武漢肺炎(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共產黨控制得好、又安全「我只是想打敗民進黨,最支持的其實是共產黨」等語,讓檢察官也相當無奈。

檢方認為,劉樂妍涉犯的是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第99條「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者」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金。雖然劉樂妍坦承犯罪,但犯的是3年以上之罪,檢方還是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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