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與小王玩酒瓶 綠帽夫撞門激戰現場怒告通姦!判賠20萬

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台中一名宋姓人妻與老公林姓男子結婚3年,婚後宋妻無心經營婚姻生活,瞞著老公和曾姓男子偷情,還常藉機外出與曾男幽會。老公發覺宋妻有異,查看宋妻手機時,發現宋妻與曾男互傳鹹濕對話;事隔半月,宋妻還約曾男上摩鐵,林男為此怒告宋妻與曾男,求償60萬元。台中地院審理時,2人否認通姦,宋妻還辯稱「和她比較要好的男性友人,常有親密的舉動」,對此法官認為,2人的行為,已逾越男女正常社交活動應有分際,並侵害林男配偶權,對此法官判曾男需連帶賠償2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林男2019年1月2日從宋妻的手機裡,發現宋妻與曾男的鹹濕對話,宋妻曾說「塞著小怪獸(女性情趣用品)一路走到廁所…還是覺得廁所不好搞」、「(豬)八戒竟然用酒瓶搞我,我實在是…也接受了,不過還滿爽的」、「醒來也就忍不住對你(曾男)上下其手,立馬騎上去好好的搖,用力的搖,我(宋妻)就是變態,喜歡跟你(曾男)一起做色色的事情」,更扯的是,宋妻還曾問曾男「你願意一輩子讓這位笨女人,待在你身邊…照顧她嗎?疼愛她嗎?」曾男回說:「笨女人,我願意一輩子呵護妳疼愛妳…照顧妳保護妳…」。林男還在手機中發現,宋妻與曾男親吻、擁抱等親密照片。

▲林男得知宋妻外遇曾男後,曾要求宋妻不要再和曾男連絡。(圖/翻攝自flickr)

林男要求宋妻不要再和曾男連絡,但宋妻仍與曾男私下幽會,為此林男委託徵信社跟蹤宋妻,半個月後就發現宋妻與曾男一同上摩鐵開房間,林男隨後與徵信社人員撞門而入,發現孤男寡女共處一室,床鋪零亂,床單、浴巾有使用痕跡,因此林男告2人刑事的妨害家庭與民事賠償。刑事的部分檢方不受理,原因是林男未經同意就強行入內,違法取得的證據,不能採用,林男又沒有其他證據,可證明2人發生性關係,故不起訴。

民事賠償部分,林男對2人索賠60萬元,法院審理時宋妻辯稱,她對比較好的男性友人,都會有親密舉動,曾男則表示,自己與宋妻只是聊天,無其他行為。不過法官認為,2人共同共處旅館房間,且有逾矩之摟抱、親吻及涉及男女情愛之曖昧言詞等情事,客觀上足認被告二人間之交往舉止,已逾越男女正常社交活動所應有之分際,已損害林男的配偶權,故需賠償20萬,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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