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4年酒駕罰不怕!男撞電桿害死騎士 警局打卡:跟著搖擺

記者林盈君/台南報導

本月8日晚間,台南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41歲的賀姓男子,酒後駕駛小貨車行經明興路附近,不慎失控撞倒路旁電線桿,導致後方23歲王姓機車騎士經過時,慘遭脫落的電線鉤住倒地身亡,遺體還被閃避不及的65歲陳姓騎士撞上。原本賀男企圖將罪責,推給事發後落跑的同車洪姓友人,但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肇事的就是賀男,離譜的是,賀男自2017年起就連續4年酒駕,此次被逮後,還在警局打卡PO文「希望可以平安度過」、「對於昨晚的事情,還好人還活著,從今天起禁酒,請各位大眾抬高雙手,跟著搖擺就好」,被依公共危險罪和過失致死罪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據了解,當天晚間,賀男和洪男在仁德區和朋友喝酒,結束後賀男載洪男返回住處,途中疑似因為恍神,車子失控撞上路旁的電線桿,期間賀男為了脫困,將車前後撞擊無果,洪男見狀於是下車落跑,而被撞歪的電線垂落馬路上方,之後王男騎車經過,疑因晚間視線不佳,整個人被橫掛在路中的電線鉤住頸部,撞地後導致頸椎斷裂、刺破頸動脈死亡,遺體又被後方的陳姓騎士撞上,陳男自己也摔車受傷。警方獲報後趕抵,洪男的酒測值為0.46毫克,但他卻將罪責推給洪男。

所幸警方調閱監視器查出,事發當時是賀男開車,更發現這已經是賀男第4次酒駕,自2017年起,賀男就有酒後開車的行為,即使被撤銷緩刑、吊銷駕照都不悔改,這次還將肇事責任推給洪男。被警方逮捕後,賀男還拘留室內大玩IG,PO文「希望可以平安度過」、「對於昨晚的事情,還好人還活著,從今天起禁酒,請各位大眾抬高雙手,跟著搖擺就好」等語,讓死者家屬氣的痛批「酒駕3次還可以出來這樣害死人」,警訊後賀男被依法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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