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消防員長相曝光!疑性侵報案未成年少女 僅記一支小過

記者於慶璇/新竹報導(07/03 發稿|11/11 判決出爐)

新竹縣消防局勤務指揮中心陳姓消防員,前年趁著職務之便,抄錄一名前來報案的17歲少女的電話,傳送簡訊騷擾,多次邀約外出散心,疑似在車上對她性侵得逞,導致少女身心受創,今年2月輕生亡,新竹地檢署昨日依違反兒少法、強制性交等罪將他起訴。如今這名色消防員長相也曝光了,而新竹縣消防局也表示,目前已將陳員調離現職,並記小過一支處分。

檢警調查,陳男是新竹縣消防局勤指中心隊員,先前值班期間接獲少女報案電話,他竟利用職務之便,趁機抄下少女電話,不時傳送簡訊或LINE騷擾她,還與少女相約吃早餐,2人日漸熟識。

▲新竹縣消防局勤務指揮中心陳姓消防員涉性侵未成年少女。(圖/翻攝臉書)

2018年4月6日晚間9時許,陳員取得少女信任後,開車載送少女到新竹縣竹東鎮某國小附近,被控告先將轎車停在路旁,並要求對方坐到後座,再以手指及生殖器硬上少女得逞,導致少女身心受創,去年11月接受輔導時,曾自述遭陳男性侵,表示「想殺死對方」,短短2年間曾有過16次輕生救護紀錄,最終在今年2月離世。

這名色消防員長相也曝光了,乍看之下已有些許年紀、髮線略高;從其臉書可見,他已婚且有子女,經常曬出與孩子合照,而他還在個人自介寫下:「拍謝!我喜歡小孩,所以常常抱著小孩照相,但不一定是我的小孩,我沒那麼會生,科科!」

▲陳姓消防員經常在臉書上曬與孩子合照。(圖/翻攝臉書)

對此,新竹縣消防局表示,對於陳員違反受理報案紀律且未主動陳報涉案情節,影響機關形象,予以行政處分記過1次;另有關刑事涉及性侵部分,等法院判決後再陳報公懲會懲戒,強調將會全力配合司法調查,釐清相關疑慮,毋枉毋縱、絕不護短。

曾與陳員共事的同事,表示他熱心好相處,不過勤務指揮中心的職務相當繁忙,他居然還能抄下電話,作法讓人不能苟同也無法理解。

新竹地院認為少女的控詞前後不一致,且檢方無法證明和解書內容與性侵犯行是否有關,再加上少女的控詞空泛,並未明確說明性侵手段與經過情形,敘述前後不一,無其他證據可佐證,再說少女驗傷離案發時間已超過1年7個月,以至於無法採信結果,最後宣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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