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開車載4歲兒墜海成冰冷遺體!女友一年後竟提告:還我錢

記者於慶璇/新竹報導

前年七夕夜,新竹一名田姓男子開車載著4歲兒直直衝入海裡,不到1分鐘時間就沉入海中,警消獲報下海救出2人,均已雙雙喪命。事發後,陳姓女友提出清償債務訴訟,表示男友生前向她借了超過百萬元,又開著她買的車輛墜海,盼遺產管理人能夠給付款項,新竹地院判應給付169萬餘元,可上訴。

▲前年七夕夜,新竹男駕車載4歲兒墜海,警消將人救起時已雙雙喪命。(翻攝畫面)

判決書指出,田男與陳女交往期間育有1子,2018年8月17日田男開著載著4歲兒外出,雙雙落海身亡,陳女想到阿文曾以需要資金周轉買房為由,自2015年10月起陸續向她借錢,隔年還剩100萬元未還,因此簽下本票給女友,但他後來又欠下高利貸,再度向她借款12萬5000元。

陳姓女友表示,2018年3月間她才花費70萬9000元買車,貸款55萬元,每期車貸約1萬6千元,男友時常向她借車不還,15日晚間偷偷將車輛開走,直到2日後才知男友帶著兒子墜海身亡。車輛雖泡水已不堪使用,但車貸仍得繼續繳,只好提出訴訟,請求遺產管理人在遺產範圍內給付包含借貸的112萬5千元、車輛損失70萬9千元,共計183萬4000元。

但因田男父母都已過世,而其2位兄長也拋棄繼承,家事法庭在農會聲請下,選任一名律師作為遺產管理人,律師要求陳女提出借款證明,才能返還借款,而新車出廠後出售他人也會折價2成。

新竹地院勘驗借據等事證後,考量車輛事發時已經使用5個月時間,折舊後價值約56萬7200元,加上借貸金額,判應給付陳女169萬2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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