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前拍寫真…17歲少女遭性侵 攝影師竟錄9段影片炫耀

大陸中心/朱祖儀報導

18歲生日對不少人來說具有不同意義,大多會用特別的方式留念。先前大陸一名17歲少女小鹿(化名),就在生日前2個月去拍攝個人寫真。未料,攝影師小龍(化名)竟要她在拍攝前喝酒,之後等她意識模糊的時候,竟趁機對其性侵,還用手機拍攝多段影片,並向他人炫耀此事,造成小鹿二度傷害。法院審理,認定小龍涉及性侵罪,判有期徒刑4年6個月。

▲小鹿拍攝個人寫真,卻遭到小龍性侵。(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據《安徽海豚播報》報導,小鹿想拍個人寫真紀念18歲生日,因此透過聊天群組認識了小龍,並在2018年9月22日和對方相約隔天到民宿拍攝,小龍還叫小鹿記得先喝點酒。23日一早小龍就將小鹿接到南京一間賓館,小鹿稱自己沒什麼酒量,但小龍仍哄騙對方喝下2罐啤酒,之後小鹿意識開始模糊,小龍竟趁人之危對其性侵,並拍下至少9段影片。

可惡的是,小龍性侵完小鹿後,還向他人炫耀此事,說「酒是個好東西」、「都醉了」等。當天下午小鹿清醒後,覺得有些詭異,懷疑遭到小龍性侵,急忙將此事告訴當律師的表姊,並在對方陪同下報警處理。

▲小鹿遭小龍灌醉。(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事後法官認定,小鹿先前已表明自己酒量不好,但小龍仍刻意購買2罐啤酒給小鹿飲用,可見對方早有不軌意圖,且從小龍傳給他人的聊天紀錄可看到,他曾稱「攝影師和模特兒發生性關係是『潛規則』」,足以佐證就是想佔小鹿的便宜,認定小龍涉及性侵罪,判處4年6個月有期徒刑。

但小龍不滿判決、提出上訴,指稱當時小鹿意識清醒,兩人是你情我願的;不過法院從小龍拍攝的影片發現,小鹿自始至終雙眼緊閉,且記憶只有片段,認定對方在案發時為醉酒狀態,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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