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難國賠?專家:登山者需對自己負責 山難搜救非消防本業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昨(28)日張博崴山難事件國賠案勝訴,引發社會輿論譁然,網路上的爭論不斷,消防界不僅士氣低迷,也對此判決感到遺憾。對此,《戶外安全對策本部》在臉書上分享了各國山難搜救的做法,提供給社會大眾做參考。

文中首先提到,消防員並沒有接受「山難搜救」的訓練,主要還是以火災搶救為主,因此消防員並沒有能力做山難搜救,偏偏在台灣,山難搜救的任務又落在消防員身上,這其實是相當不公平的。

復興空難救援

▲圖/翻攝自《戶外安全對策本部》臉書

在美國,山難搜救任務由州警負責,日本則是由山岳警備隊負責,在英國失蹤也是警察的工作。英國與美國都有成立全國性的山難搜救組織,每年進行山難搜救的學術研究、案例分享等等。而台灣也不是沒有改變,消防署從民國100開始,為消防特考班的學員加入了為期一週的山難搜救訓練課程,但時間仍然太少,所學有限。

另外文中還提到,每個人都有盲點,當新的人加進來的時候,比較能夠突破盲點,搜救的成功率自然會增加,因此功勞從來不是個人的,而是所有參加救援任務的人。就像在搶救心肺功能停止的患者時,若沒有當下的急救措施加上後續的醫療照護,患者就無法康復了,但我們不會說這都是醫療照護的功勞。

《戶外安全對策本部》在文末強調,山並不安全,登山活動存在著相當程度的風險,登山者必須對自己負責,學習判斷、降低、規避、轉移戶外活動的風險,比起教山難搜救,更加重要。

山難

▲圖/翻攝自《戶外安全對策本部》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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