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無照師虐3歲童!母忍痛讓兒狂咬洩憤 她列5違規怒控

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高雄市鳳山區一名媽媽在臉書《靠北惡質幼兒園》上控訴,自己不到3歲的兒子在幼兒園內,被一名某位老師暴力相向,不但惡言相向,還會「捏壓抓打」,導致兒子情緒不穩定、易怒,甚至想調閱監視器還被園方拒絕,教育局和社會局的處理態度更讓她痛心,對此這名媽媽在文末貼出幼兒園的5大違規事項,並大呼「孩子跟我都身心俱疲,有冤難伸。」。

媽媽指出,兒子在2019年9月9日入園後,卻出現緊張時一直摳手指的習慣,有時候還摳到流血;2020年3月時,兒子變得很沒有安全感,只要一點點聲音就會被嚇醒,晚上睡覺也不安穩,會突然起床大哭,兒子還常問她:「媽媽妳愛我嗎?」;有時候她接兒子回家時隨口問:「在學校好玩嗎?」,沒想到兒子卻說:「在學校哭哭讓老師生氣或是做不乖的事被處罰!」。

▲媽媽控訴,兒子在幼兒園遭老師虐待。(示意圖/翻攝pixabay)

2020年4月10日到校時,媽媽接到老師的電話「你小孩故意用門夾傷同學的手導致手指瘀青,說小孩要同學不准哭,並說是老師夾的!」她當下趕到學校看到兒子哭腫雙眼,很害怕的樣子,詢問同學傷勢無大礙,已由家長帶回,老師氣憤對她說「我己對孩子表示生氣及也訓了話,告知這樣會帶到警察局去!」媽媽聽到老師這樣說後感到心痛「孩子錯誤在先,我願意負責,但聽著老師轉述如何對孩子訓話,一直說孩子是故意的,我心真的很痛,小孩不到3歲,會是故意的嗎?」。

之後兒子更難入睡也更常吵鬧,並拒絕上學、懼怕老師,有次媽媽無意間聽到,兒子對巧虎玩偶說:「再講話就用膠帶黏你嘴巴」,雖然她感到不安,但老師的回應都是「在校沒問題阿」,她也只能相信老師的說法。沒想到4月中,老師陸續反應兒子無法在校配合上課,情緒容易失控,媽媽看了錄影畫面後,發現兒子的學校的慶生會上,頻頻作嘔渾身不對勁。

媽媽原本以為,兒子是因為太調皮才會這樣,因此不斷向老師道歉會多注意,沒想到某次在家慶生時,兒子聽到生日快樂歌就頻頻嘔吐,還不斷說「媽媽你不要保護我」,她看到兒子激動的模樣兒嚇到,也知道兒子出問題了。媽媽便在5月5日到幼兒園辦理退學,並查看監視器、詢問兒子為何會聽到生日歌嘔吐,沒想到園方並未正面回應,反而企圖違規收取教材費2500元;5月8日她在到幼兒園查看看監視器時,畫面卻異常模糊無法辨識,但園方、老師不斷強調,畫面沒有動手腳。

兒子突然5月9日對媽媽說:「不喜歡老師,因為做不乖的事會被逼逼然後處罰」,情緒變的激動,甚至撕東西、丟東西,說自己很生氣不想去罰站,要冷靜一下!睡前媽媽唸「別讓鴿子太晚睡」的故事書時,兒子竟然說:「若在學校處罰回家告訴媽媽,媽媽出去會被車子撞死」並且重複2次。這句突如其來的話,讓媽媽嚇傻,兒子才不到3歲「為什麼老師要讓他承受這麼大的壓力,到底是什麼心態要對孩子這樣恐嚇,如果真的沒辦法教可以告訴我們,我們可以自己帶回來顧阿,好好的一個孩子,被妳們嚇成這樣!」。

之後兒子只要看到幼兒園的學習單,情緒就會變得激動,開始生氣吼叫,把學習單咬爛撕爛,表示在學校不開心,老師都一直罵他、逼逼做不乖的事,還說要當警察把楊老師抓起來,因為老師都一直罵他,然後開始對她做出「老師怎麼捏他壓他打他抓他,還對他大聲講話」,還開始咬她。

媽媽只好含淚讓兒子發洩情緒,「因為我知道孩子你恨媽媽沒辦法救你,你恨媽媽讓你去到那裡,你恨媽媽沒辦法知道你很痛苦,你很恨我因為我都不懂還讓你每天去那裡受害,所以你氣我!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如果沒有讓你去那裡就好了,如果我們當初相信自己直覺就好了,你就不會受到這麼多痛苦!我強忍淚水因為在你面前我必須勇敢,我知道如果連我自己都承受不了那誰來給你依靠!」。

事後媽媽辭去工作,帶著兒子求助醫生,兒子才漸漸說出真相「老師們都有限制及對孩子們體罰,孩子做不乖的事,有的還遭到禁食,也說出除了在教室內監視器拍不到的地方動手(手和大棍子)還有把孩子關在廁所鎖在辦公室內!」媽媽控訴「事發至今超過三個月,教育局只罰老師無照6000元,因為她是護理師沒有幼教資格! 我6/4再次告知監視器拍到明顯師生比不符,幼教科洪女士堅稱園所師生比無不符,表示稽查時若現場符合就是符合,不會再看監視器畫面!」。

媽媽表示「教育局有將監視器帶回調查,幼教科郭女士於5/21發現教室內監視器有死角,孩子們都被帶到那裡,但對於我反應之老師不當管教部分,並無立即調閱其他監視器畫面來釐清案情,郭女士坦承於6/10發現疑似不當管教事項,到6/30還未通報社會局!我一再要求社會局、教育局讓我查看監視器知道真相,但教育局社會局推託不讓我看監視器影片,沒進一步積極處理導致學校目前已無其他區域監視器畫面!」。

目前這名媽媽調閱到4月10、13、14、15、24、29日的部分監視器畫面,發現兒子幾乎都在監視器拍不到的地方(包含午睡),媽媽也列出5點違規事項:

1、無照教師入班,疑似情緒失控 (給予孩子書本用丟的,對待孩子用抓的用推的)

2、兩位以上老師對孩子不當管教(楊老師推孩子、長時間罰站,美語老師抓孩子衣服將其拉過來、強逼孩子坐於椅子上上課)

3、獨留孩子於教室內

4、未依照作息表進行(孩子一整天都在教室內、未到11點即午餐和午睡

5、非當班學生進入教室午睡。

媽媽不明白教育局、社會局人員看了3個月的監視器都都看不見,直到7月9日,教育局才給她回覆「該園發生不當管教案件』及未依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提供教保服務1節,本局業於109年6月23日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1條規定,要求該園《限期改善》,並將改善結果報本局,逾期未改善則續依同法裁處罰鍰。」

對此媽媽說:「截至今天為止教育局有查到不當管教事件,但不讓我看到我孩子部分的監視器畫面,我感受不到園方及老師誠意道歉。孩子跟我都身心俱疲,有冤難伸。」。

高雄市教育局稍早對此做出回應:

一、教育局於109年5月11日接獲民眾陳情後立即到園查察,經調閱監視器畫面查證,發現該園確有不當管教情事,且禁用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二、教育局已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及教保服務人員條例規定,要求園方限期改善並裁罰園方及行為人各新台幣6千元,另該園人員不當管教行為涉及兒少法,已移由社會局調查,並針對家長與幼兒提供心理諮商及法律諮詢。

三、此外,教育局於7月7日再次到園複查,發現該園仍有進用未具教保服務人員情事,經限期改善未改善,將依法加重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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