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妻赴日「妳找別的男人吧」 3年後下場曝…妻小都別人的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李姓男子和中國大陸籍的謝姓女子結婚後3年,兩人雙雙回台同居,但兩人並沒有因此過著甜蜜幸福的生活,反而因工作關係不時起爭執,最後在2015年間,李男多次告訴謝女,自己已交代親友替她介紹男人、另找新歡結婚,接著在某天退租租屋處帶謝女到工廠宿舍後,就棄謝女於不顧獨自奔日本。時隔多年,李男返台後得知老婆已有新歡許男,且和對方產下一女,氣得對兩人提告求償60萬。全案經台中地院審理後,法官勘驗兩人對話紀錄和審酌相關證據後,認定李男自己無意履行婚姻義務在先,導致謝女和許男發生通姦行為,所以判賠償5萬適當,仍可上訴。

▲李男與謝女於2010年在中國吉林登記結婚,3年後返台生活。(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據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2010年時李男和中國大陸籍的謝女於中國吉林登記結婚,婚後3年返台於台中租屋生活,但雙方關係每況愈下,李男火速替妻子安排到一紡織工廠工作,而自己卻無所事事,所以不時吵架,感情幾乎是降到冰點。時隔1年,李男也多次告訴謝女別留戀自己,他已交代親戚和朋友幫忙介紹男人,希望老婆可以另找適合的對象結婚,也同意謝女和別的人交往甚至發生關係。

豈料沒多久,就在2015年7月時,李男表示自己已對她沒感情,在沒和謝女討論之下,就火速地把兩人的愛巢退租,接著帶著謝女到她工作的宿舍,要她住在那就好,接著獨自頭也不回地遠赴日本。經查,兩人在這過程中,李男仍多次透過通訊軟體和謝女聯繫,但內容都是想離婚、要她找新對象結婚等語,包括:「你如無留台意願,應去辦離婚手續」、「非常擔心你嫁不出去、故越快越好...要是一直纏在我戶口、請問還有比這更令人恐慌的嗎」、「快去找對象,你嫁不出去,我受壓力最大,我也全力代找,盼你登臉書之類的徵婚,如嫁不掉,請回吉林找看看」。

▲李男拋下謝女赴日本,還要她找個別的男人嫁了。(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謝女獨留台灣,後來和許男交往並於2016年5月生下兩人愛的結晶,李男2018年得知消息後相當氣憤,不甘心謝女真的和別人在一起還生了個女兒,憤而對兩人提告通姦、侵害配偶權。至於要妻子另尋新歡等語,李男則辯稱都是氣話,表示並不是真的要老婆去找別人。

台中地院審酌後認定,雙方感情不睦,且李男早有離婚的意思,客觀上那些話語並非一時情緒,所以不採信李男說法,經查也確實是李男先無意履行與謝女的同居義務,再者又催促謝女另尋新結婚對象,所以李男實難辭其咎自己的責任。綜合上述所有事實、證據,再經考量被告謝女、許男的收入、經濟狀況還有年幼女兒得扶養等情狀,法官認定李男要求精神慰撫金60萬過高,判應以5萬元為適當,「逾此部分之請求,不應准許」。簡單來說,謝女、許男僅需賠償李男5萬,全案仍可上訴。

至於李男與謝女的婚姻關係,已在2019年1月底時獲台中地院判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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