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鵠餅店遭A錢…神鬼女搬2689萬 法官批:貪得無厭!

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基隆知名「李鵠餅店」2019年間被國稅局查出未繳營業稅,業者才驚覺,自2012年至2016年間的2689萬的稅款,全被會計事務所的43歲余姓女員工侵占,基隆地院依業務侵占、詐欺取財、背信等罪判余女9年徒刑,非法所得全數沒收,不過余女不服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改判5年刑,沒收未扣案的2402萬元;民事部分仍維持余女應賠償3347萬元,可上訴。

國稅局基隆分局查出李鵠餅店2012至2015年間,營所稅結算申報營業收入為5億1440萬6868元,但申報銷售額僅3億2700萬6790元,相差1億8740萬零78元,2019年12月間發函要求李鵠餅店說明,催討稅收。

▲李鵠餅店遭余女侵占2689萬的稅款。(圖/資料照)

業者查帳後發現,負責記帳報稅業務的余女,從2012年7、8月間至2016年11月間,透過短報銷售額的方式降低應繳稅額,再將差額據為己有,犯罪次數高達28次,這還包含2014年與2015年間替餅店負責人李張富枝申報綜合所得稅0元,余女仍請款騙得上百萬元。

基隆地院審理時,余女坦承犯案,法官依業務侵占罪等罪嫌判她9年刑期。余女不服提起上訴,高院認為,余女替李鵠餅店申報營業稅,每次可得2萬元的費用,她卻不顧餅店可能會被追討營業稅、裁處罰鍰甚至停止營業,騙得高額的不法所得,對此法官痛批余女「貪得無厭」,改判5年刑,沒收未扣案的2402萬元,可上訴。國稅局基隆分局2019年說明,李鵠餅店雖是「受害者」,仍需補繳缺少的稅收,目前業者已補繳稅收、罰鍰。

▲李鵠餅店目前已經補繳完稅收、罰鍰。(圖/資料照)

民事部分,李張富枝提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認為余女從2012年開始,先以實際銷售額計算出應繳稅款向她請領高額稅款,再向國稅局低報銷售額以短納稅款,加上罰鍰及漏繳稅額等,一共求償3429萬餘元。余女則認為,業者求償金額計算有誤,她曾多次替李鵠餅店繳納罰鍰,並提出多筆收據證明,須一併列入扣除,指出李鵠餅店實際損失僅1127萬3035元。

不過法官認為,余女所提出的單據金額,與原告所提出43張匯款單據,經核對後並未吻合,余女長期為李鵠餅店處理稅務及記帳事宜實屬平常,難認定余女提出的單據金額,就是由她所墊付,因此判余女應賠償3347萬9440元;另「掛名」的事務所楊姓負責人也要負連帶責任,賠償1079萬4151元,可上訴。

事發後余女原先聲稱,願意每月賠償1萬至1萬5千元,藉此來和解,但她卻長達2年未賠償李鵠餅店,對此高院怒批,她騙得的2689萬元卻用「賭博、吃喝玩樂花掉」等藉口掩飾資金流向,根本是蔑視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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