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行賄立委!李恆隆坐大7現身 「我是被害人」借蘇2千萬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太流建設董事長李恆隆被控為爭奪SOGO經營權,力推《公司法》SOGO條款修法,因而透過「白手套」行賄立委。檢調31日傳喚李恆隆到案,訊後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李恆隆乘坐自己的大7轎車,在調查局人員戒護下,抵達北檢面對媒體追問時,大喊自己是被害人,被控行賄2000萬給蘇震清,則是蘇和他的借款,因為2人是認識很久的老朋友。

▲李恆隆被移送至台北地檢署複訊。(圖/記者楊佩琪攝)

李恆隆強調,他沒有出半毛錢行賄立委,蘇震清的2000萬元是有借貸關係「他已經還了。」除了蘇震清之外,沒有人跟他借錢。但為何蘇震清要跟他借錢,他強調2人是認識很久的老朋友。李恆隆大喊「我是被害人!我為什麼要行賄?」強調他沒有行賄6名立委「現在的太流登記是假的。」

全案目前遭傳喚的立委部分,有陳唐山、蘇震清、陳超明、徐永明、廖國棟、趙正宇,其中陳唐山於凌晨12點多,獲50萬元交保,其餘皆抵達北檢,尚在接受偵訊中。

檢方另傳喚李恆隆的姊姊,被稱為太流建設「大帳房」的李秀峰,1日上午7點20分獲50萬元交保候傳。以及涉及另起殯葬業者行賄部分,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處長劉培東,遭證人轉被告,凌晨被依貪瀆罪5萬元交保。

檢調接獲通報,李恆隆為爭回SOGO經營權,透過「是知管理顧問公司」負責人郭克銘、統領百貨總經理翁華利向陳超明、徐永明、蘇震清、陳唐山、廖國棟等5名立委行賄,好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上,向經濟部施壓、關說。另因2018年8月1日《公司法》第9條修法新規定,讓李恆隆認為無法溯及既往,無益其經營權之爭取,因此再向立委行賄,推動繼續修法,施壓經濟部商業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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